分卷阅读104 (第1/2页)
的客套说辞罢了。华服褪尽,鞭笞加身,镣铐锁在腕上脚踝,让他宛如一具单薄的行尸走rou,脚上磨得血rou模糊,新痂难结。天地间的颜色俱是灰霭,透不出一丝光彩。后来他被人牙子卖到上京,富贵王城,天子脚下。他们头上被插了草标,像狗一样被推搡到集市上叫卖。人牙子让他们跪成一排,给来往的大爷们作揖。有个叫豆芽的孩子身子骨弱,作了个揖,就再也没起来。人牙子以为豆芽偷懒,二话不说抡起鞭子就抽。少年纤细的手腕还没鞭子粗,落在身上就是皮开rou绽,鲜血淋漓。伤的不是那个叫豆芽的可怜孩子,是他。他将豆芽护在身下,瘦弱的脊背弓的像个颤巍巍的桥。“他已经昏过去了,不要打了……”他这样开口,背上的伤口疼的让人哆嗦。人牙子怒目而视,嘴里骂着市井上最不堪的污言秽语,说着又是一鞭子抽了过去。清脆的鞭声让人骨头都发冷,他阖眸,半晌也没等来落在身上的鞭子。“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天子脚下,你竟敢恃强凌弱,为非作歹!”一道声音清亮贸贸然闯入耳中,带着几分得意。他抬头,看见少年鲜衣怒马,眸若星辰,正午骄阳洒落碎金无数,少年便披了一身浅金,眉眼俱是骄傲。那是第一次见秦峥,他记得是那样清楚。后来,秦峥买下了他。五两银子,一世孽缘。“你叫什么名字?”他抬头看着自己的主人,这个骄傲又肆意的侯府世子:“孟寒衣……”远路东西欲问谁,寒来无处寄寒衣。从此再无孟珺。“寒衣?”秦峥笑着看向他,一双眸子就像是月牙潭的泉水,清澈见底:“你可识字?”他点头。秦峥高兴的拉住他:“甚好!今后你来做我书童好不好?”比起卖入烟花柳巷,做书童实在是不错的下场,他心道。他是书童,是仆役,是下人,是秦峥弹指间就可随意打杀的玩意儿。可这样想的只有他自己而已,秦峥待他好。是真心的好,有些小心翼翼的那种好,处处让着他,生怕他不高兴似的。或许是因为他可以帮秦峥做功课的缘故,他这样想着,然后工工整整的将先生给秦峥布置下的功课做完。有一次他故意没有帮秦峥做功课,他想这回秦峥总该要生他气,撕烂之前那些虚伪的讨好,哪怕是打他骂他也无所谓。果然,秦峥被先生打了个手心,结结实实的板子,手心都肿了。他坐在廊下,看着秦峥对着手心吹气,听着他抱怨先生下手太狠,从头听到尾,独独没有听到秦峥对他的一句斥责。“怎么?你内疚啊?你要是内疚的话,不如请我吃饭吧。不不不,不要在外面吃,我要吃寒衣亲手做的。”秦峥笑出一口白生生的牙齿。那是他第一次下厨,一碗面,半生不熟,带着不小心碎进去的蛋壳。秦峥吃完了。他想,他输了。秦峥买他用的从来都不是那五两银子,是真心。之后的日子是毕生难忘的美好,秦峥爱他,护他,将他捧在手心。他们有花前月下,有海誓山盟,有千言万语道不尽的曾经。只是这一切在楚瑜的到来时,都变得不堪一击。你当信这世间本有明珠一颗,照破山河万朵。楚瑜是这样的人,美貌,权势,魄力,才华皆是佼佼。那是他毕生难以企及的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