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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初恋,于他是心口动一动就渗血的痂,对于凌煊,恐怕不过是早已抛诸脑后的年少无知,是随口可以拿来玩笑的谈资,是兴致来了可以弹唱两首招惹的玩物。他猜。钟轶知道自己该走了,心底的那个人曾经影响他过那么深,好不容易心头的重量轻了些许,他不应当再陷下去了。“我突然想起还要交稿,我得先回去了。”他猛地站起来,身旁的人被他突然的动作一惊,琴声戛然而止。“你怎么了?”凌煊的声音听上去很无辜。“没,唱的很好听,跟从前一样。我还要忙,先走了。”不等对方反应,钟轶含糊的补充了一句,甚至没有回头。他走得很匆忙,脚步凌乱,月亮在身后烧着他的背脊,照的他心肺灼痛。直至走出场馆,钟轶糊里糊涂地抹了一把脸,才发现不知什么时候,盛了满手破碎的眼泪。仿若决堤的大坝,他多年以来筑造的心防,在这样一首歌的时间里,不攻自破、溃不成军。钟轶你他娘的真是没出息透顶了。他对自己道。13/昨夜收工时已是凌晨三点多,赶上第二天周末,凌煊睡了个天昏地暗,期间反复醒来数次,糊里糊涂做了好多梦,有小时候的事儿,也有大学时期的事,钟轶自然是梦中绕不过去的主角。待他迷迷糊糊终于睡够了,猛地睁眼一看表,靠,快下午五点了。窗帘没拉紧,一丝属于户外的微风悄悄从窗沿里钻进来,凌煊起身关了空调,将窗户打开,重新躺回床上。外面的新鲜空气使人慢慢清醒,他的嗓子眼干得喷火,又懒得去厨房倒水,头昏昏沉沉的,像有一辆马车从上面缓慢的碾过。顺手刷了下微信,经历昨天一场战役,工作群里一片安静,员工们都在装死享受着周末,合作方倒是对这次晚会很满意,发来了些场面话,诸如期待下次再合作之类云云。钟轶呢?昨夜莫名其妙地匆匆离开,也没回个信解释一下之类的,自己就这么让人恨,连唱首歌都要被嫌弃?凌煊自己创业当老板不过四年多,凭着父辈积累的人脉、一腔热忱和天生对传媒业的敏感度,在事业上还算顺利。偏偏感情方面不大灵光,和钟轶搞对象时就不大懂他在想什么,钟轶总是很内敛,甚至还有点羞涩,交往大半年了睡觉还不肯脱光衣服,现在分开五年,他更加揣度不出对方的心思了。不过,就凭这几次见面的反应,再迟钝的人也看得出来,人家和女朋友感情挺顺利,恐怕是没有存着想同他复合的意思。谈恋爱这事无非就是你情我愿,他兀自一厢情愿,也顶不了什么事。去厨房喝水、喂猫、在跑步机上跑了半小时、又冲了个澡,翻出很久没用的kindle看了会书,他只觉得心浮气躁,没有一件事情能集中精神。几次经过阳台的时候,他都强迫自己不去往钟轶家的方向看,想打电话给他,又找不到合适的理由。我就看一下,最后一次。我真不是偷窥狂。凌煊深吸一口气,在心里对自己说,终于重蹈覆辙,起身翻出了床底下的望远镜。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