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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始,就感受到了叶孤城超高的人气。酒楼中谈笑风生的人喜欢说“我们城主又怎么怎么样”,海边捕鱼的人说“我们城主又开了怎样一条商道”,就连大街上豆蔻年华的怀春少女都捧着一束花,信誓旦旦要偶遇城主,将花投掷在他面前。哪个少女不怀春,但若七老八十的老头老太都这样,就很恐怖了。不仅恐怖,而且还匪夷所思。打鱼人道:“白云城主,首先是白云城的城主,其实才是武林高手。”他的皮肤因经年的风吹日晒而呈现出黑亮的铜色,皮肤粗粝,暴露在短打外面的肌rou鼓鼓囊囊,看上去竟然不似平凡的打鱼人,而像是执掌一方港口的船老大。“白云城主,他是白云城的天。”子民过分爱戴城主,奈何叶孤城本人颇具宅男属性,十年出不了几次海岛,甚至连他蛰居已久的白云城都不太出,他喜好在空无一人的海滩上练剑,又或者是趁着夜色沉暮,在楼顶上施展轻功,感受极致的速度,也享受夜的宁静。偶尔有百姓运气好,即使眼尖地捕捉到一抹雪白的衣角,也只会用手捂嘴,一声不吭,因为他知道,冷艳高贵的城主,是在享受孤独。没错!所有的白云城子民都已经默认,他们的城主,就是这样一位孤独的,享受寂寞的绝代高手。卯时一刻,穿戴好的绝代高手叶孤城在等身高的铜镜前打量自己的装束。头发,嗯,连一根头发丝都没落下。乌木嵌青色合浦南珠头冠,嗯,非常端正,在头顶端等分的正中心。眉毛,嗯,笔直笔直,浓黑而修长。眼睛,嗯,瞳孔很亮。再看他一尘不染,上面没有一丝褶皱的白衣,满意地点头。很好,今天的白云城主还是辣么完美!最后拿起架子上配剑飞虹,海外精铁所制的宝剑锃亮,不染纤尘,又兼之叶孤城每天拿着绢丝孜孜不倦地擦拭,剑刃亮得不行,比镜子的反光效果还要好。叶孤城身边的人都知道,他们城主无比热爱擦拭宝剑,心情不好时候擦,心情好时候也擦,甚至在思考问题时都会擦拭宝剑。他们懂,毕竟剑痴,有哪个剑痴会不宝贝自己的半身?他走出房间,带着净重六斤四两的寒铁剑,侍女已经在门外等待,至于捧剑小童更是垂手而立。偶尔有人敢抬头飞快地看叶孤城一眼,视线好像接触了什么不得了的刺目光线,又立刻低头,眼角却已经将他晕在光影中的身形记在了心中。白云城的人看他们城主,十个有十个都自带柔光滤镜,不仅仅因为他的武艺高超,又姿容端丽好似仙人,也因为他精通内务,将白云城治理的井井有条。虽然是海外孤岛,但他们的产值还真不一定比江南地产最多的花家差上多少。岚风上前道:“城主。”她的年纪比叶孤城还要大一点,也不知是否练武之人,尤其是女子大多都显年轻,她看上去竟然与豆蔻年华的少女没有两样,肤若凝脂,暴露在外的皮肤比锦缎还要丝滑。叶孤城没说话,用眼神看他,一个高手,是要会用眼神说话的。岚风又道:“南王府送来拜帖。”南王府?叶孤城面上不动声色,手指尖却微微绷起,将手上的剑递给了捧剑小童,道:“先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