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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咳咳……果然,小朗心里还是想着这家伙……哼!看在小朗的份儿上,看在这家伙还算是有诚意的份儿上,就再看看吧……美丽的误会就这样产生了……由于这暗中被某只大尾巴犬谋划推动的误会,这十天的考验就这样结束了。简畅丞没有询问结果,只是继续待在苏朗少爷的身边;苏朗也没有赶他走,好似忘了这回事儿。回到明市,简总的东西慢慢地在苏朗家里扎根,毛巾、牙刷、衣服……有时缺了什么,他还会拉着苏小朗去买。苏小朗同意的时候,他就高兴得仿佛周边全部春暖花开;苏小朗拒绝的时候,他就会闷闷不乐,暗自伤心,实在是让苏朗觉得不忍直视……久而久之,一起出门,成为了两人的常态。渐渐的,没有人再提起过去,反而盯着眼下--明天吃什么?一起去福利院献爱心吗?这件格子衬衫被墨笔弄黑了,是拿去干洗店呢还是再去买一件?史密斯导演又拍了部新的片子,听说风评挺棒的,订好票去影院看看吧……简畅丞最喜欢的,是苏朗口里的将来。即使是他不经意间对简总提起明年、以后要怎么怎么做,要干些什么事儿,简总都会弯起嘴角,露出浅浅的笑来。这尊容,那景象,简直闪瞎苏朗少爷的狗眼!家里添了个人,起先苏朗有些不习惯,后来慢慢习以为常;简畅丞总是离苏小朗很近,自从住进家里以后,就再也没有苏朗找不到他的时候;日子一天天过去,很久了,久到季烨能够时不时上门打趣儿,久到龚艺扬的哥哥嫂嫂终于结了婚,久到查尔斯再次刷满了他的“百(情)人计划”……某天,苏朗毫不客气地麻烦了阳台上办公的简总,指使简总给他修笔电,简总接过东西,问清楚问题,就开始捣鼓起来。上午的阳光洒在他的身上,给他镀上了一层金光,温暖而耀眼。苏朗坐在小椅子上,无聊中,托着脑袋,仔细端详着这个男人--冷硬的五官,看不见底的深邃眼睛,习惯性抿住的唇……这幅面容,自己曾经很熟悉,也曾经很陌生……即使再见面时是那么地厌恶着,在这个人的或大或小的手段下,到如今,也变成了那么喜欢的。此时,这只孤傲的、冷血的狼,收了爪子,温顺,乖巧,甚至是,可爱……这样,貌似没什么不好。他心中柔软--也许,圆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