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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我关了门,腰立刻折成九十度,叹了一口气,再直起身体,认命地去洗碗。不管怎么说,这样算是进了一步吧?洗碗洗到一半,门铃突然响起来。我连忙跑过去,接了电话,结果是安远。“怎么了?忘了东西吗?”我问。“你先开开大门。”我把楼下的门打开,不一会他就上来了。他站在门口,看着我,眼神很深,我看不懂。“我可以留下来吗?”听到这句话,我忍不住扑到他身上,把我身上的洗洁精味传染给他。他抱着我,我顺脚踢上门,就被他拖进了卧室,我依稀记得我的碗好像只洗了一半,但那些都不重要了。第二天,我们都睡到中午,我实在懒得动,他勉强爬起来,用微波炉热了热昨天的饭菜,前提是我先告诉他了微波炉怎么cao作。在床上吃了饭,他又躺回去,刚对我伸出罪恶之手,就有人按门铃。我听见他骂了句“shit”。我第一次听见他骂人,果然是高级人士,骂人用英文。虽然他骂人的时候,表情还是波澜不惊,但我觉得还是值得纪念。从今往后,我想看到他更多的样子。高兴的时候,生气的时候,郁闷的时候,还有激动的时候的样子,我都想看到。他出去应门,过了一会,我听见乒乒乓乓的声音。等安静下来,我尝试着喊了一声:“安远,怎么回事?”他阴沉着脸回到卧室,手里拖着一旅行箱。“百灵送了衣服过来,她要我以后别回去了。”我瞪着那个箱子。然后安远说:“我也觉得不用回去,你能收留我吗?”正文22同居我看着安远,脑海里的第一个反应是。同居。我也这么问了:“同居吗?”他点点头。我说:“哦。”他说:“我会付你房租与饭钱。”我说:“那是小问题。”我忍不住再问一遍,“我们一起生活?”他继续点点头,然后反问:“不行吗?”怎么会不行?当然行!实在是太行了!可我还是要维持我的矜持,我笑笑:“欢迎欢迎。”然后他把箱子放到一边,面无表情地说:“那我们来庆祝一下吧。”我愣愣地问:“怎么庆祝?”他直接上床。000同居是件神圣的事,在我看来。莫百灵给安远的箱子里装了他的笔记本电脑,还有几件衣服,然后就没有了。所以,我们决定去逛超市买点必需品。鉴于他是个超市废柴,所以我全权接手生活用品的采购,他仍然沦为搬运工。我问他:“但是你不回家好吗?”他说:“我起先是一个人住。”原来如此。买了毛巾睡衣杯子拖鞋等等等等,只是不知道为什么什么都买了两套……走到食品区的时候,我琢磨着还是买点零食回去吧,然后我看见安远死死盯着冷藏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