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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圆滑,总是世故。那时候的我还有机会,在他面前露出狼狈一面,让他可以像英雄一样,帮我解决棘手事情。那时候他还没那么讨厌我。所以那时候他还没那么喜欢莫延。-我想,我总也会记得,齐楚绕过我去盛汤的时候,脸颊从我眼前擦过的那一瞬间。我记得他明亮眼睛,俊美轮廓,和尝到辣椒后皱了皱眉头,说了句“好辣”的表情。因为我以后再也看不到了。还有七天,我就得走了。还有七天,这个叫齐楚的人,不再是我一手捧起来的小天王,他会有怎样的遭遇,他会遇见怎样的人,他和莫延会怎样继续,都不关我的事了。七年前,我想,我只要一直陪在他身边,当他的经纪人,一辈子当下去,就算他再不喜欢我,我们也是朋友,也是亲近的人。他的一辈子都是与我有关的,我每天都可以看着他,和他说说话,多好。原来不是的。我做不到。我是这样喜欢他,喜欢到,没有办法祝福他。只是想着,他没有我,也可以生活下去。只是心里隐隐知道,我不是他最重要的人,我就没有办法再坚持哪怕一天。因为他于我来说,是耀眼的光,是灼热的空气,是最重要的人,是最好而又最痛的存在,是我所有的热血和冲动,他是我仅存的梦想,最大的奢望,最不能被追问的情绪,和所有可望不可即的总和。因为我爱过他,而且爱着他。所以我不能再在他身边呆下去了。这世上,没有人能真正将心比心地为你痛苦,为你着想,哪怕是至亲,哪怕是最好的朋友,没有人能像你自己一样,痛那么久。你犯一天贱,是冲动,犯一年贱,是深情。犯一辈子贱,就成了傻逼。没有人能踏着七彩祥云来解救你。人总要学着自己放自己一条生路。作者有话要说:这两天在LOL,所以时间各种不准~明天恢复正常,啦啦啦。☆、吵架我承认,第二次听见齐楚和莫延吵架,我心里还是在暗爽。就算撇去我喜欢齐楚的那一部分,单纯作为一个栽培齐楚七年的经纪人,我也觉得莫延配不上齐楚。现实不是韩剧,谈恋爱又不是排队,你赶得早赶得巧,赶在男主角情窦未开小正太的时候,一起玩了泥巴拉了勾勾,人家一辈子就得卖给你?哪怕你长残了长歪了,长成一朵娇嫩如豌豆公主的小少年了,别人也得惯着你?和明月那种人搅到一起我就不说了,摔断我腿我也不说了,传照片到twitter上想出名我还是不说了。但是他挑选的和齐楚吵架的时机,就很成问题。你要吵,夜深人静再吵,酒店隔音设施这样好,你们吵一整夜都没问题。你偏选在大家刚回酒店,正身心俱疲,希望关起门来讨论点小八卦的八点钟,开着门吵,这算什么?八点档喜剧吗?再说了,搞同性恋这种事,搞得好了,叫“用真爱闪瞎别人的狗眼”,搞得不好,别人都是“看吧,我说了贵圈很乱”的心态。在这样的时候,他非要开着门,和齐楚吵一个惊天地泣鬼神,走廊上门都关着,但是门后藏着多少偷听耳朵,他偏偏能演歌剧一样,毫无心理障碍大叫:“好吧!我知道了!你就是压根都不在乎我!”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