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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树挑了下眉,淡声道:“嗯。”话声一落,再次捧起程晓的手腕,毫不犹豫的低头吻了上去。“……卧槽!”程晓几乎是咬牙切齿的爆了出口,“不是刚说过吗……嘶……”程晓的抱怨还没说完,就被手腕上传来的一阵刺痛惊得差点咬到了舌头,一瞬间疼出一身冷汗。那些野狼的爪子确实很锋利。程晓的伤口被阿树一点点舔干净,狰狞的伤口渐渐裸|露出来,在程晓白皙的皮肤上显得触目惊心。四道血痕,其中一道深可见骨,另外两道有半个指甲的深度,另外一道则只是一个血痕。这样的伤口沾染上含有淀粉酶和溶菌酶的唾液,几乎让程晓疼得晕厥过去。但是奈何阿树抓他抓得很紧,似乎是铁了心的要把他所有的伤口都舔舐一遍,所以他也只好认命的闭上嘴巴,狠狠的咬牙坚持着。阿树柔软的舌头灵活而又轻巧的舔舐着程晓手腕上每一寸伤口,很多地方的血液本身已经凝固,现在在阿树的舔舐下再次慢慢溶解开来,继而渐渐消失。过了小半个小时,程晓右手腕和右手掌的伤口才舔舐完毕,阿树也重新撕了自己身上干净的衬衣布料给他包扎。左手心的伤口比右手心的严重很多。之前去帮阿树挡下那一只野狼的攻击的时候,程晓因为右手腕被狼爪抓伤,使不出力气,所以完全用的是左手。那骨片在用力之下,有很多都切入到了程晓自己的掌心中,几乎是横向切进了程晓的掌心肌理里——如果不是掌骨还算结实的话,说不定真的就这样被切掉了。这样严重的伤口,甚至比狼爪留下的伤口还要可怕。程晓自己都被吓了一大跳,不知道之前自己怎么还有力气可以捏得住骨片。一般情况下,人的掌心是分布着很多神经、血管和肌腱②的,当这些肌理受到损伤的时候,再强大的医疗技术也很难让手掌恢复如初。所以程晓微微有些担心。之前情形比较紧迫,他也没有太过注意,现在一放松下来,又被阿树翻来覆去的检查了几遍,当下便觉得自己整个手掌都麻痹了,几乎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痛吗?”阿树抬眼注意着程晓的表情,样子很严肃。程晓摇摇头:“右手蛮痛的,左手已经感觉不到了。”阿树眉头微皱了起来:“左手暂时不要拿东西了。”阿树一边说,一边转头看了看四周,然后在旁边拿了两块石头,垫在程晓左手腕的尺动脉③和桡动脉④处,用布料紧紧的扎了起来。程晓呼吸有些急,胸口也闷闷的,此时只能看着阿树在一旁忙活。等到手掌包扎好,阿树一看程晓的脸色,眉头再次皱起来道:“公子失血太多了。”程晓自己心里也明白,这是之前掌心流血过多,自己又没有刻意止血的后果:“还好。”看了看阿树身上密密麻麻的的伤口,还有他被撕得破破烂烂的衬衫,程晓道,“你怎么样?你受的伤比我严重多了。”阿树摇头:“虽然我的力量受到了限制,但是有公子在,没什么大碍。”程晓想起阿树刚才吸食自己鲜血的事儿,心里有些不痛快,这感觉好像自己成了食物——虽然阿树喝了他的血似乎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