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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醒来却查出自己已经时日无多。他父母早已不在,“叔伯兄弟”虽不少,却都是些贪婪的豺狼,他从渣男老爹手中接下都隆集团,看似风光,内外攻击却从来不断。恐怕他死后,留给乐乐的东西很快就会被瓜分完。朋友当中,身份高的不会把乐乐视如己出,条件差些的连那群豺狼都应付不了。顾明远思来想去,只有应安年可以托付。应安年和他母亲是真正高傲又有能力的人,当年情况那么艰难,应女士硬是拒绝了他母亲的帮助,一个人扛了下来,还创建了启星,做出了不小的事业。等启星到了应安年手里,发展更为快速,这家处在朝阳行业的企业,如今市值已经快超过都隆。别说他看不上乐乐那点东西,送给他他都不屑要,让他做乐乐的监护人和财产代理人是最合适的。再加上,应安年不会有自己的孩子,责任心又重,虽不见得会对乐乐多温和细心,给他全面的保护和教导是肯定的。把孩子交给应安年,是顾明远最后能拿出的爱子之心了。应安年没有拒绝他的请求,还主动在文件中增加了一些条款,保证乐乐成年后能拿到他应得的东西。在顾明远离世前后,他一直留在N市,一方面看顾乐乐,一方面处理都隆集团内的纠纷。他不是顾明远,没那些人情考虑,行事雷厉风行,事情很快就处理得差不多。麻烦的是乐乐这边,小孩子除了保姆几乎谁都不理,想跟他建立信任关系实在无从下手。因为心理医生说孩子刚失去父亲,不要马上将他带离熟悉的环境,这段时间他都是住在顾明远的别墅里,与小孩和保姆一起。但他离开C城已久,启星有些事需要他回去处理,他就在打电话的时候说了句很快就会回去,没想到却成了事情的导·火·索。乐乐从小就是个惹人爱的孩子,中年妇人刚见到他就喜欢上了,把他当自己的孩子悉心照顾。等乐乐的母亲去世,她心想:这为什么不能是我儿子?你看他爷爷奶奶早早没了,妈也早早没了,这不就跟自己一样是个克家人的命吗?这就是老天爷给自己的儿子!一个心智尚在成长初期的孩子,每天被自己依赖的人温言细语地说自己是灾星,会有什么结果?那么不幸地,顾明远也后脚走了。这似乎又加了个佐证,让妇人相信乐乐就是自己命里的儿子,而小孩再次被往深渊拖了一截。千不该万不该,应安年不该插·进来。他还说要回C城,要是他把孩子带走了,还有自己什么事儿?早就把乐乐当做自己所有物的妇人马上铤而走险了。她要把乐乐带回老家,母子俩幸福地生活。警察从她的手提包里翻出一万块现金和一张用别人的身份证开的银·行·卡,里面是她多年的积蓄和顾明远为了感谢她给的大额报酬。除此之外,她什么生活用品都没带。对一个没什么文化的人来说,这已经算比较恰当的准备了。虽然以现代的刑侦技术和应安年的能力,她即便成功离开也会被很快找到,但孩子受更多罪是肯定的。多亏了这个叫文灏的流浪汉啊,警察们心想。流浪汉本人也是松了口气,身上挂着个哭累了睡着的孩子,他盘算着一会儿应该可以请那位应先生请自己吃点东西,比如一支棉花糖什么的。但他那口气很快又提上来了。查清了小孩的事,把妇人暂时收押,民警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