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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锲而不舍的态度让汤宁朗有些不耐烦,他不喜欢这种有压力的纠缠,想更加果断地拒绝,却还记得对方是绝对不能得罪的大人物,何况现在还是自己的金主呢。难得在说话前斟酌了一遍言词,他思考着如何把话说得好听一些,「反正……反正我不喜欢你这种的。再说,你也根本不了解我啊,我性情其实不太好,做事从来不顾别人,没甚麽良心,人也很懒,不信你问我的经纪人,她可是讨厌死我了。」听着汤宁朗逐句数落自己,曹景柯只是露出痴迷的目光,「如果我坚持呢?」汤宁朗皱了皱眉,微微抿着嘴,「随便你。」曹景柯点头,也不再说甚麽,打开了车门让对方下车,「我明天再来接你,早点休息。」临行前,汤宁朗转头撇了他一眼,只道:「我是一个很固执的人,我的感觉不会变,不喜欢就是不喜欢,不管你是否认真,都没用的。」曹景柯虽然着迷,却不是白痴,不会看不出汤宁朗的拒绝,可他终究是活了三十多年的人了,比汤宁朗整整大上十七年,对於情场显然经历丰富许多,即使汤宁朗看起来并不是那种初出社会青涩稚嫩的男孩子,以他对付一个二十岁的青年仍是绰绰有余,自然不会因为汤宁朗的态度而打退堂鼓。本来就不可能期望对方答应,曹景柯只是想表明态度而已,让汤宁朗知道自己对他有那方面的意思。虽然汤宁朗并没有给自己好脸色,但是曹景柯还是觉得这样的青年讨喜极了,比当初远远看着还更令他动心,觉得自己就算抛弃尊严也要追求对方。把手背凑到鼻尖深深一闻,那里还残留着汤宁朗的味道,让他很想伸出舌头舔舐。第12章接下来的日子里,汤宁朗以天价获邀为曹氏钟表代言人一事被传媒争相报导,让这个本来被遗忘的男明星一时备受注目,身价也莫名跟着水涨船高。可是汤宁朗就是一个任性的人,他好像全然不在乎这些名和利,许多地方还是依着自己的喜好来,面对不高兴的事一件都没有少骂,无论行事还是姿态皆同从前无异,他这样的直率个性倒是讨了传媒的喜,至於观众就自然是有喜欢他的、也有不喜欢他的。对於汤宁朗而言,要说哪里变得不一样,那就只有生活里多了一个热烈追求他的曹先生。不知道为甚麽会说喜欢自己、总是痴迷地看着自己的曹先生。没有甚麽轰轰烈烈的追求,就只是每天送送他、管接管送,就这样日积月累下来。汤宁朗本来是想拒绝的,只是想避也避不开,几回接送下来,心想不坐白不坐,还是别人巴赶着上的,倒也心安理得地享受着曹景柯的接送服务,甚至还期待对方每一次给他带的特色小吃来。尤其是红小路街的泡芙,汤宁朗喜欢得不得了,所以曹景柯常常拿来讨好他。不过,即使是这样,也不会让汤宁朗觉得多喜欢对方一些。只是他却又矛盾地无法不喜欢曹景柯对他无底线的纵容,以及一抬眼就能看见的彷佛要溺死人的爱恋。不得不承认曹景柯待他极好,日常接送不在话下,他想吃甚麽想要甚麽,即便是随口一句话,隔天曹景柯就会双手奉上;有需要对方帮忙的时候,只要汤宁朗一通电话,不管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