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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将这上品仙剑的金光打得瞬间溃散。倒不在于佩剑高下,而是持剑者之间实在实力悬殊。魏无羡原本算好了时机,却不想被这道剑芒扰了步伐,一个踉跄,扑了地,正正扑到一双雪白的靴子之前。僵了片刻,他缓缓抬头。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道如凝冰般晶莹剔透的修长剑锋。百家之中,这把剑可谓是大名鼎鼎,魏无羡也在并肩作战和拔剑相向时领教过无数次它的威力。剑柄乃是以经过密法炼制的纯银所锻造,剑身极薄,澄澈透明,散发着冰雪寒气,却削铁如泥,因此整把剑看似轻灵,似有仙气飘逸,实则极有分量,等闲之辈甚至根本无法挥动。——“避尘”。剑锋倒转,魏无羡头顶传来铮然一声入鞘之响。与此同时,江澄的声音远远传来:“我道是谁。原来是蓝二公子。”这双白靴绕过了魏无羡,不紧不慢,往前走了三步。魏无羡抬头起身。与之擦肩而过时,状似无意地和他对视了一刹那。来人满身如练的月光,背负一把七弦古琴,琴身比寻常古琴要窄,通体乌黑,木色柔和。这男子束着一条云纹抹额,肤色白皙,俊极雅极,如琢如磨。眼睛的颜色非常浅淡,仿若琉璃,让他目光显得过于冷漠。神色间有霜雪之意,是近乎刻板的一派肃然,即便是看见了魏无羡现在这张可笑脸孔也无波无澜。从头到脚,一尘不染,一丝不苟,找不到一丝不妥贴的失仪之处,饶是如此,魏无羡心里还是蹦出了四个大字:“披麻戴孝!”真真是披麻戴孝。任各家把姑苏蓝氏的校服吹得有多天花乱坠评其为公认最美观的校服、把蓝忘机誉为多举世无双百年难得一遇的美男子,也扛不住他那一脸活像死了老婆的苦大仇深。流年不利,冤家路窄。福无双至,祸不单行。蓝忘机一语不发,目不斜视,静静站在江澄对面。江澄已算是极为出挑的俊美,可和他面对面站着,竟也逊色了几分,浮躁了几分,扬着一边眉毛道:“含光君还真不愧那‘逢乱必出’的美名啊,怎么今天还有空到这深山老林里来了?”如他们这般身份的世家仙首,一般是不屑于理会品级过低的邪祟猎物的,而蓝忘机却是一个例外。他从来不挑择夜猎对象,也不会因为这个妖魔鬼怪不够凶悍、杀了没什么名声而不来。只要有人求助,他便会到,从他年少时起,便一直如此。因此,“逢乱必出”是世人对含光君夜猎出行的评价,也是予以他品性的赞扬。江澄此时用这种口吻说出来,实在不怎么客气,蓝忘机身后跟上来一群他家的小辈,听了都觉怪不舒服,蓝景仪心直口快,道:“江宗主不也在这里?”江澄冷冷地道:“啧,长辈说话,有你插嘴的份?姑苏蓝氏自诩仙门上礼之家,原来就是这样教导族中子弟的。”蓝忘机似乎不想与他交谈,看了蓝思追一眼,后者会意,那就让小辈与小辈对话,出列,对金凌道:“金公子,夜猎向来是各家公平竞争,可是金公子在大梵山上四处撒网,使得其他家族的修士举步艰难,唯恐落入陷阱,岂非已经违背了夜猎的规则?”金凌冷冷的神情和他舅舅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他们自己蠢,踩中陷阱,我能有什么办法。有什么事都等我抓到猎物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