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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狗。往日,它皮毛油亮,活泼爱动,如今主人走了,尽管它或许并不能理解这一点,短短十来天没有见到主人依旧让它迅速地消瘦下来,也越来越不爱动弹。说实话,贺泉很惊讶。从景如瑶手中接过狗绳时,他以为这狗会颓废一阵后接受换了个主人的事实,毕竟生存才是第一要务,但它却rou眼可见地一天天衰弱下去,到了如今,任谁都看得出,它在走向死亡。忠犬吗。那么自己呢,又将去往何方?贺泉开了灯,换了鞋洗了手,这才走过去,摸了摸无精打采趴着的狗狗,手掌下可以清晰地感受到骨头的轮廓:“又瘦了,不吃饭可不行。”他俯下—身,将金毛抱起来,哄小孩一样:“乖静静,先吃点东西,晚上我们去长风街逛逛好吗?”狗狗的耳朵动了动。长风街是景安还在父母羽翼下时爱去的小吃街,因店面多卖肠粉,又被众多食客称为“肠粉街”,那时候狗狗刚刚被领养,最喜欢的就是跟着新主人每晚出去散步,对长风街这个名字很有印象。贺泉将它放下来,揉了揉触感如缎子般的耳朵,把狗粮和水摆在它面前:“来,吃吧。”在金毛思念主人的时候,它的主人也正想着它。准确地说,是每次和影帝配戏的时候,郑元凯便会自动代入金毛。叶熙辰的感觉……非常微妙。他后悔了。那天为什么要好奇地问出口呢?如果不知道郑元凯一上戏就把他看成金毛犬,这戏还能好好拍下去,可知道了以后,四目相对时总会想到这个坑爹的事实,这叫他如何保持心平气和?让郑元凯换个东西代入吧。叶熙辰挑起这个话题的时候,大少的回应十分让人无语:“那就只剩下我的母亲了。”影帝:“……”这画面太美。郑元凯笑了笑,神色间竟有几分忧郁的味道:“至于其他的东西,时间太远,我记不得了。”叶熙辰微微一怔。他忽然意识到,郑元凯变了。这变化并不显眼,如同屋檐滴下的水,普普通通平平无奇,谁也不会多看一眼,却渐渐穿透了坚硬的石,露出了内里玉色的光芒。郑元凯来怀古快两周了。回想两人的接触,最开始的时候,郑大少表现得完全符合他对于一个花花纨绔的认知;在宴会的洗手间打了一架之后,这个人好像被打醒,表现得能讲通道理了,似乎也放弃了纠缠许橙;而在剧组的这段时间,“王爷”像是汲取了什么养分,迅速成熟了起来,如果要形容的话……进化版?升级版?2.0版?原本的跳脱和飞扬之中,添加进了冷静和优雅,这似乎相悖的特质融合得很好,出乎意料地好。大少这副模样,似乎更容易骗女人了,如果说以前上钩的都是些小姑娘,现在,或许连那些有些阅历的女人也会对他青眼相加。只希望别是本质没变,表象用演技遮挡了吧。叶熙辰无奈地摇了摇头:“好吧,反正我的戏份快要完了。”郑元凯一惊:“不是说要拍摄一个月?”在碰到潘柔的那天上午,他曾经问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