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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痛爬起来打开台灯。口干舌燥地灌了两杯水,又觉得饿了,于是出去找东西吃。到冷冷清清的餐厅看了一下,没什么人,干脆就跑到酒店下层的酒吧去了。已经是晚上十点多,酒吧正是热闹的时候。我在吧台找了个位置,要了一杯小轩,本来想点鱿鱼丝下酒,结果想了半天都没想起来那个单词怎么说,就要了爆米花。酒吧不大,但是人很多,中央一个小舞台上现在有一个男人在唱歌。光线很暗,看不清那人样子,他弹着吉他,用略微沙哑的声音唱着一首不知名的抒情英文歌,蛮有味道。歌唱完了好一会儿,我才注意到刚刚唱歌那人就在离我不远的吧台喝着啤酒。他也在看我,眼神交汇的时候,他举起酒瓶跟我打了个招呼,我也用同样的动作以示礼貌。然后他过来坐到我旁边,我这才看清楚他的样子,很典型的欧亚混血。他第一句话就是“Iknewyou。”说得我摸不着头脑。“H□□ewemetbefore?不好意思,我英文不好。”“今天下午,在滑雪场,你摔倒了。我当时就在旁边。Areyoualrightnow?”我暗叫法克,这次真是丢脸丢得漂洋过海啊。混血帅哥叫Andrew(关注的小天使,可以为彩蛋欢呼了!),父亲是英国人,母亲是香港人,十几岁才来的英国,所以中文完全没问题。就这样,我们算是认识了。我说他唱歌很好听,他说谢谢,他是在这里上学,课余就来这个酒吧唱歌打工。这时舞台上一个女歌手刚好唱完一首快歌,也不知道是要搞活动来活跃气氛还是什么的,就开始了点歌的环节,一个大婶很蛋疼地点了,也许这让她想起了年轻的时候,我看见她旁边的大叔吻了她。我随口说不知道能不能点中文歌。Andrew说他们也会几首中文歌,比如。我耸耸肩,说还是算了吧。可他好像对这个话题很有兴趣,追问我想点什么歌,说说看。我说孙燕姿的肯定不会弹吧。Andrew嘴角一扬,说小弟不才,刚好会弹,然后问我会不会唱。我说会啊,干嘛?Andrew说要不要自己上去唱,他免费给我伴奏。当然不要!还嫌丢脸没丢够吗?果断拒绝!谁知道Andrew维持着他的有内涵的笑容,跑到台上去很快地说了一堆话,然后随着他手指的方向,酒吧里的人目光唰唰唰聚光灯似的聚集到了我身上。我嘞个擦的!什么状况?然后Andrew叫我上去,周围的人也开始起哄,我就这么被逼着上了台。“干什么?”我没太听懂Andrew之前说的什么,尴尬地问。“我给大家介绍说有个中国朋友想唱一首中国的歌,大家都很欢迎啊。”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丫那么欠揍呢?“我唱不好啊。”“你已经上来了,就唱吧,大家不会挑剔的。”然后他又用英语说了几句,底下的人又一边鼓掌一边起哄起来。死就死吧!反正也没人认识我,不可能比白天都“雪山飞熊”更丢脸了。“那我们不用先对一下key吗?”“用你的key唱吧,我跟着你。”原来还是个高手。我突然想先说两句,虽然知道台下没什么人能听懂,不过无所谓。“我的最好的朋友和兄弟在圣诞节要结婚了,我想把这首歌送给他。”Andrew听我这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