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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就没有再种植新的一棵下去,亨利把戈卿和泰迪熊放在一边,拿起一旁花王弃置的铲子,在那平坦松软的泥土上挖出一个小坑。当戈卿不解地看著亨利沈默地做著这一切时,亨利最後一个动作让戈卿忍不住冲上前去对亨利低吼,他……他竟然把他最喜欢的泰迪熊扔在那个小坑里,亨利摸摸他的头,低声说道,“乖蠢蠢,让我把泰迪熊深深地埋在泥土下,这样就再也不会想念,再也不会……痛不欲生。”他这句话并不是说给戈卿听,因为更像是正在说给自己听。戈卿眼睁睁地看著亨利把泰迪熊埋藏在泥土之下,颓然地摇动著尾巴,心里冒出五味杂陈的感觉,说不出是悲是苦,只知道很难受,也很心疼。可是再难受,再心疼,他重生为花豹的秘密他将会掩藏一辈子,直到他的rou身腐烂也不会有任何人知道。但他在此刻才领悟到一件事,他爱上了小笨熊,无论是干净,是污浊,是聪明,是愚笨,他只知道就算是因为被世俗玷污而显得脏兮兮的亨利,他也深深爱著。他知道这种感情要不得,毕竟亨利也只是一个十五岁的孩子。所以这隐蔽的感情,也将会随著他的rou身烂去。作家的话:好累好累……要期中考了好累……复习完生物才有时间更新,让亲们久等真的很抱歉39失踪的血腥七年後。一个七年,到底可以改变什麽?一个少年,一段隐秘的感情,一个人物的诞生,一个帮派的壮大,世界上少了一个有憧憬的善良少年,却多出一个风流倜傥的年轻男子,他总是一身灰衣,那双褐色的眸子多情又无情,玩女人是爱好,杀人是副爱好,他总是像只豹,骄傲的游移在平凡的人们视线中间,但那抹高调背後,却是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意。这个男子可以毫不留情地杀人,低调而利落,从不把生命当做一回事,包括自己的和他人的,有人说他无心,喜欢含著笑将他人置之死地,那抹寒冽背後却有著更深更厚重的故事,此去经年足以轻描淡写,但无需再提。眼睁睁地看著眼前的男子一天一天地长大,原本瘦弱平凡的身体因为这几年的锻炼而逐渐健壮起来,戈卿趴坐在柔软的豹纹沙发上,懒洋洋地看著眼前身著暗灰色浴袍的男人,腰间的细腰带松松垮垮地拴著他两只手掌就能环住的细腰,一只手掐著烟屁股,靠在阳台上不知正在想什麽。忽然,电话响起,亨利懒散地拿起手机一瞧,原本平静的眉宇之间染上可怖的阴霾,“喂?”“……”戈卿隐约听见对方是个女生,身份不明,亨利身边出现太多女人了,十只手指加上脚趾也未必数得完,戈卿已经懒得记了,反正过不久就会来个新的。“我工作忙。”亨利双眉间逐渐染上了不耐烦。“……”亨利把手上的烟蒂往楼下弹了弹,随後放在嘴中含著,“那好,待会儿见。”说完,他当下就把电话挂了,随意地扔在桌子上,金属表面重重地击在玻璃平面上发出的声音极其刺耳,戈卿下意识地皱紧了眉首。小笨熊这几年的脾气越来越差了。不过也不能怪他,常年龙蛇混杂的环境,每日每夜的烟酒不离身,再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