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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回答的也对。朗稔眼睛一亮,就像狼看中猎物那样的目光:“你看,现在这么危险,咱们也算有缘分,搭伙一起走呗。”——呸,你这是想泡人家吧BY队友心声。任榆不答反问:“你们要去哪?”朗稔指向北边:“去W市,现在能找的食物越来越少,听说W市建立了个基地,我们去凑凑热闹。”好歹弄点弹药。他们的弹药快要告罄。任榆想了想:“你的意思,到了基地吃的东西会多些?”朗稔总觉得这孩哪里有问题,单独落下他,指不定会出什么事。先把他忽悠过来再说,因此想也不想的说:“对。”任榆立刻应下来:“我跟你们一起。”朗稔啪一声拍在任榆肩膀,大笑:“哈哈,这才对嘛,跟着哥……”话说一半,感觉手背在灼痛,后知后觉的把手放开。任榆干净的肩上,一道血红的五指痕迹。作者有话要说: 遇到任榆前,朗稔从不相信什么一见钟情。遇到任榆后,恨不得把自己粘在任榆身上,一秒钟都不舍得下来。第5章一颗子弹朗稔他们换了辆车,是辆保姆车,当时这车上面,趴着两具残缺的尸体。其中一具,以前经常能在电视上看到。经过朗稔的巧手改装,这辆坏了发动机的保姆车现在看起来相当结实,至少撞撞丧尸还是很给力哒。说来他们也幸运,保姆车上吃的还不少,都他妈是进口的。更重要的是,他们在上面的酒橱里找到十多瓶名酒。可乐坏了几个男人,唯一的女人纪念之则找到一板养乐多。这会儿,朗稔坐在座椅上,翻出最烈的伏加特,拧开盖子喝了口:“爽。”他把酒瓶往任榆跟前递:“要来一口不?”任榆找到一整块巧克力和一个真空装的奶油面包,巧克力他昨天吃完了,现在只剩一个奶油面包。他摇头拒绝朗稔的邀请。苏术在前座哈哈大笑:“朗哥,你明知道榆儿有洁癖,他咋可能喝你喝过的,你就别自找没趣啦。”他们五人已经相处三天,这三天,足够四人了解任榆。其中,最深刻的当属任榆的洁癖。本来吧,几人觉得任榆是个冷冰冰不好相处的家伙,但除了洁癖外,他其实很好相处。每天只要不弄脏他衣服,给他点吃的,或者给他准备干净的水和衣服,他就会在丧尸袭击的时候,挥着铁锹唰唰几下干掉所有丧尸。简直就是丧尸绞刑机。总之一句话,任榆这个小朋友,浑身都是宝。大家愉快的接受了他,从对他的称呼就可以看出来。“说了我叫任榆,不叫榆儿。”任榆第五十三次纠正苏术的称呼。他撕开面包包装,一股奶香味顿时传出来,任榆眼睛一亮,嗷一声咬掉一大口。再抬头,唇角沾上白色的奶油,配上那张漂亮的过分的脸蛋,有着致命的诱惑。偏偏他还不自觉,伸出粉嫩的舌尖舔掉奶油,再低头咬一口,奶油又沾上。朗稔咕咚一声,再次大喝一口酒。然后也不知怎么的,他的手不受控制放在任榆嘴角,赶在任榆舔掉之前轻轻一勾,把奶油勾下,塞进自己嘴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