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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信乐第一篇文选择的是。是黄易大师的代表作,信乐现在手头没书,自然不记得具体内容,但大体剧情是记得的。一个特工因为成为实验的小白鼠,流落在战国时期,辅佐一代帝王秦始皇,最后携娇妻美妾归隐。这是多么适合男人口味的文啊!而里面的帅哥充足,美女形象丰满,也符合女子口味。特别是里面不但有男女情,还有男男暧昧,女女暧昧,也能符合小部分特殊口味的群众。因为剧情什么的不需要大改,信乐很快就拟好了大纲,只是虽然这个世界用的还是键盘,排列顺序却不同了,让他打字速度放缓了N倍,严重影响了他的速度。不过后来他发现原来键盘的排列居然可以改动的,他立刻将键盘改成原来的排列,速度立刻得到了很大的提高。令人奇怪的是,虽说历史分叉那么早,但是这个世界的文字和读音居然没有改变,连拼音输入法和五笔输入法也都有,不然信乐还不知道一个小时能打多少字。两个小时之后,信乐码好了一万多字的大纲,修改了一下,等他完全确定的时候,已经凌晨了。“唉,还我每小时七千字的时速!”信乐脸在桌子上滚动了一圈,打了个大大的哈欠,“算了,睡觉。”信乐离开书房的书房,从另一间书房的门缝里看见了隐约的灯光,便敲了敲门:“我去洗澡,然后睡了,你也早点睡,注意身体。”“好。”余杭乐略显疲惫的声音从门里响起。信乐下体裹了条毛巾从浴室出来,碰巧余杭乐也从书房里出来,便神色自然的和余杭乐打了声招呼,迷迷糊糊的钻进被子里,睡了个天昏地暗。信乐没看到,余杭乐对着他半裸的身体颇为无奈的神情。信乐一点也不在意这些,是因为坚定自己和他一样的属性?余杭乐摇摇头,就算明说他也不会信吧,算了,就这样吧,自己注意些就成了。第二天起床的时候,余杭乐已经上班去了,留下一张字条,说带走了昨天吃剩的甜点。“他还真喜欢,”信乐揉了揉眼睛,又打了个哈欠,“以后多做点吧。”住人家的房子,用人家的东西,说信乐心中不亏欠是不可能,更何况他和余杭乐是曾经的“原配和小三”的关系。不过虽然亏欠,信乐还是毫不犹豫的就接受了这一切。说他脸皮厚也好,说他现实也罢,能生活的不那么辛苦,又不用付出什么,为何不要?好歹原身体的主人对余杭乐有救命之恩,他这个重生者捡个便宜也没啥嘛。不过便宜当然不会一直占下去的,学费肯定是要还的,房租余杭乐肯定不会要,他可以负担生活费,还可以多做些好吃的。等以后赚了钱,他再从这个房子搬出去。想到这,信乐码字的热情更加高涨了,屁颠屁颠的进了书房,继续完善大纲。待半上午的时候,信乐觉得大纲已经修改的很完善,才开始码字。信乐的里面的主角仍然叫项少龙,不过没了未婚妻,光棍加孤儿一个,这种主角最容易引起读者的共鸣。比起原来的项少龙,信乐文中的主角少了几分优柔寡断,多了几分心狠手辣。最后的结局也改了,项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