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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是生活的比喻。这一点在中得到了尤其严格的体现。当走投无路的筱去找月川的时候,他因为与柯睦的结识所欠下的,并不是那巨额的六十万,而是一条人命。一笔,永远不可能还得清的债务。这个决定成为了他短暂而破碎的一生之中最为后悔的一个决定。在刑辩界叱咤风云的月川做了跟当年的律师一模一样的事,甚至做得还要更漂亮、完美而无懈可击——月川甚至没用拖到开庭。打着伪证擦边球的证据,取证程序上的异议,加上一点点锦上添花的人际,案子送到检察院手里的时候,连公安自己都觉得,合法的证据根本不够指控于森就是嫌犯。这时候陈月川这个名字就显得尤其刺耳了。尽管刑案中检方指控所用的证据很多时候都不能算严格符合程序法,大多数时候,这些证据也确实常常被法院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地采纳,但对手是月川这个几次三番从刑场上往回抢人的刑辩大律,任何一个微小的漏洞,无疑都会被抓住穷追猛打,绝对没有蒙混过关的可能。案子就算起诉到法院大概率也会判无罪,检察院拖了一个月,终于决定还是少给自己找麻烦,直接不予起诉。没人能说清楚月川做的这件事到底是对还是不对,对月川来说,他只是想保护那个软弱而善良的孩子,那个他从少年时代起就习惯了去保护和照顾的人。连他自己都感到意外的是,那种根深蒂固的责任感几乎溶进他的血液,哪怕双方十几年未见,也没有一丝一毫的改变。对月川来说,他只是想保护自己在心里默默爱了几乎一辈子的人。因为种种原因而分别的这十几年,知道在筱最痛苦无助的时候,自己却没能陪伴左右,后来每次想起,都几乎让他的心疼得滴血。然而,这样的结果却让筱彻底被负罪感压垮了。他怎么能说他是清白的呢?毕竟那是他,用他的手,亲手结束了一个完全无辜的人的性命。而他却不必为此承担任何责任,甚至连当年他的父亲所承受的区区七年牢狱之灾,都没有。更可怕的是,只要另一个自己不消失,对他而言永无止境的地狱,就还会继续下去。被无罪释放的那天,在他短暂而破碎的一生之中,他唯一一次,跟月川大吵了一架。有些情绪,愤怒、恐惧、怨恨,在他心里压抑了太久,一旦决堤,便再无法抑止。那场吵架的最后,两个人都流着眼泪,决定自此永诀,黄泉路上,再不相见。这像是一个久远的誓言,但它的应验却快得超乎想象——第二天的报纸头版头条曝出,著名青年作家于森因过量注射可卡因陷入深度昏迷,又在医院两天的抢救之后,被医生宣布脑死亡。————————雨薇终于自暴自弃般地低下头别过脸去,脸庞整个都沉入黑暗之中。筱在原地蹲下来,默默望着洁白的月光下,两人印在地上的影子。——如果不是你的话……他无数次想过这个问题。他和于森,到底是谁欠了谁一辈子?这个问题绝对无法用一个简单的先来后到来回答。年幼的他是那么软弱怯懦,如果不是于森的出现,也许也根本不会有后来的他。就像毛毛虫,因为惧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