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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我说兄弟,我对你的菊花不感兴趣。我更喜欢大胸妹子。”死侍一开口就让人想揍,但是他伸出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不过我知道你已经很努力了。我帮你,收费的。所以你最好跟暗恋你的女神打声招呼,别把我挂回重生点。我比其他人更深切的知道有外挂,惹不起。我的外挂一向是导演。”“我还能回去吗?”“不知道,不保证,可以试试。”“你知道我不是洛基,我不是。”“知道,你没疯。你不是。”“我很想家,我很想他们。”“你是指你的家人,还是那个前女友?后者还是放弃吧,你们不合适。有人婊就是婊的够味道,你还不够辣,没有达到对方的口味。”“哦,我早放弃了,我只是无法忙记。喜欢一个人的时候是不会考虑合不合适。你可以……叫我抖森吗?”“当然可以,抖森。只要你给的钱足够,我叫你爸爸都愿意。”抖森忍不住笑了,他终于明白死侍这个仿佛所有不讨喜因素放在一起的角色,为什么会招人喜欢了。一个人既低俗又丑陋,可让别人能忽略这些,依然喜欢他,是因为他的真诚和善意。作者有话要说:死侍:其实我帮他,只是因为——想到紫色大块头知道继死亡女神之后,他好基友也拜倒在哥脚下会是什么表情,哈哈哈哈~!!作者:……我实在不忍心告诉你,上一个在抖森面前自称哥的人的下场。第84章快银的求助于是贱贱就愉快的带着抖森放飞自我,去酒吧玩耍去了。……没错,他真的这么干了。带着一个英国纯种绅士一样的男人,去有点混乱的那种平民向酒吧找乐子。“嘿,不是我说哥们,你太紧绷绷了,这样不利于那个那个生活哦~所以你需要放松,放松!”抖森听了,竟然用幻术换装一套就跟他走了!真的跟他走了!大约在抖森心目中,全世界唯一能理解他的贱贱已经上升到比洛基的老娘或者X教授更高的地位,甩他那位破坏剧情的兄弟不知道多少条街。更何况抖森本人其实也想着偶尔放松一下。在阿斯加德他是人见人爱的小王子,就算托尔那帮狐朋狗友都不敢带他去类似场合玩乐;到地球也树立起完美的反派形象,所以愚蠢人类总觉得神不食人间烟火更没人带他联络感情;而在原本世界更是了,他作为演员向观众卖的人设可是优雅的英国绅士,就算心里再想,也没有机会在这种混乱的场合玩HIGH一点。然而人类毕竟不是礼仪怪物,偶尔想放松却偷偷摸摸不敢去的心情有谁懂?抖森有带他去正式场合参加酒会的朋友,但却正好没有死侍这种带他到混乱场合玩HIGH起来的伙伴——自他学校毕业以来就再没了。说实话,换一身皮夹克,抖森还是很有坏小子味道的,而且是超级性感,散发费洛蒙诱捕猎物的黑暗陷阱。跟他站一起,哪怕是相貌堪忧的贱贱的性感度也增加了几分,光凭身材就让很多帅哥美女趋之若鹜。贱贱对此发展很满意,事实证明抖森简直是泡妞好帮手,你有我也有。于是他用手机拍了几张证明自己跟抖森战果的照片之后,就带着几个宝贝儿跟抖森挥手告别,享受美好夜晚去了。当然,他承诺第二天按时‘上班’,让老头科学家研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