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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电吉他摸起来有一种温热的感觉,就像它不仅仅是个冰冷的乐器,而是与乐手身心契合的生命。严欢触碰琴弦的手指甚至都有些微抖,他紧紧闭上眼,许久,才再次睁开。握紧手中的电吉他,严欢婉拒了旁边的人递过来的拨片,用自己的手指弹起来。弹奏出第一个音的时候,嗡的一声,似乎是打开了心底的某道桎梏。电吉他的声音清楚明亮,像是个斗志昂扬的年轻人在对这个世界叫嚣着自己的不屈服。它是斗士,是勇士,发出仓促激昂的声音,勾出人心底的每一分激情。时而,它也会有婉转的音调,像蛰伏休憩时的雄狮,露出自己着温情的一面。严欢技术尚粗糙,但是这样入情地弹奏下来,先不说别人,他自己心底就掀起阵阵波涛,心潮起伏。仿佛看见了一个新的世界,他可以任意呼啸、嚎叫、放纵,不用去在意任何人异样的瞩目。弹完一曲,有些依依不舍的放下吉他,严欢这才注意到自己的后背早已经汗湿了一大片。抬起头,于成功正似笑非笑地看着他。“第一次弹电吉他?”“……恩。”“理解!我第一次的时候也是这样,激动得不得了!恨不得觉得整个天下都是自己的!”于成功感慨道:“不玩吉他的人,不会有这种感受的吧。”旁边的人取笑他道:“喂,你什么意思?我们玩贝司和架子鼓,也是很有激情的啊!”“没,我只是打个比方……”与同伴玩笑打闹的于成功,又转过身对严欢道:“不用理他们!吉他的世界,只有我们吉他手自己懂。”严欢看着眼睛里几乎都快要发出光来的于成功,第一次觉得他真的是一位可以互相理解的朋友,而不只是一个通向摇滚乐的踏脚石。他心里为自己之前的想法有些愧疚,但是同时也生出更多的豪情。“JOHN,吉他……不,摇滚原来是这么有趣的东西吗?”JOHN没有回答,心里却有掩饰不住的骄傲。他想让严欢自己去了解世上这个独一无二,能够打动灵魂的音乐。夜影乐队一直练习到傍晚,几个人才近乎脱虚地从练习室内走出来。于成功去和老板结账,严欢则是默默注视着在他们出来后,另一个急匆匆地窜进练习室的乐队。在这里的每一个人脸上,他都能看到对音乐、对摇滚,永不停止的爱与热情。当他把这句话对李波说的时候,李波见鬼一样地看着他。“你瞧瞧自己的脸吧,和那些家伙们没什么两样!”严欢一愣,伸出手摸了摸自己的脸,竟然在嘴角摸到一个大大的上扬的弧度。原来他竟然是这么开心?这样畅快淋漓的笑,究竟是多久都没有过了?他无视李波调笑的目光,自言自语道:“是吗?我竟然已经这么喜欢它。”李波被他那痴呆的表情几乎都快吓呆了,拼命在严欢面前晃手道:“喂,你没事吧?怎么像着了魔一样!”“是着魔了。”拽下李波的手,严欢想,对吉他着魔并不是一件坏事。他在脑海里呼唤老鬼,“JOHN,我想已经找到自己最想要干的事了。我要继续弹吉他,有一天组建自己的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