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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他过夜我会做噩梦的……”行初说。“你以为我乐意?!”“那你们说,谁和我换?”子昕问。……这真是个好问题。两只对视一眼,良久之后才默默扭开头,憋屈地什么也没再说。村子的入夜不同于城市,那是彻彻底底的宁静了,远方的田地里,夜行小动物悉悉索索地摸爬着,间或两声不知名怪鸟的啼鸣,却没有城市的汽笛或者电子设备所带来的喧嚣。灯是那种最老式的黄色灯泡,床头拖着一根小捻绳,拉一拉就能随意开关,被子八成新的样子,纯棉布做的,有点儿发硬,带着洗后的干净味道。这是个处处透着清贫的地方,但显然被主人家打理得很用心,并不会让外来者觉得难以接受。床真的不大,两个大小伙子并排睡上去,木架子就发出一声弱弱的哀鸣。屋里没了别人,郑修也就没必要再装,他稳了稳身体,免得自己从床上掉下去,手向行初摊开:“还我。”行初倒也没为难他,手一翻就把枪递了过去。郑修接过来,掂量了下,眉头困惑地皱了皱,调出弹匣打开一看,容量六发的弹匣里静静躺着五发子弹。“……你到底是什么时候动的手脚?!”行初将后背靠在枕头上,回道:“你为人谨慎,通常情况下枪不离身,只是手枪是不能进水的,所以只能在你洗澡的时候悄悄做点小动作。”“你怎么会知道我带着枪?”“知道你带枪……呵,上一世有不少追捕你们的探员死于枪下,那时候的子昕脚上有伤站立不稳,难以承受使用枪支所造成的后坐力,那就只有一个可能——佩枪的是你。”顿了顿,他又转到似乎无关紧要的话题上:“火车站遇到的混混会使军体拳,一开始没有多想走为上策,后来结合罗子昕他父亲说的话,也能猜到一二——越战逃兵的后代,越过边境线落草为寇,以前也曾经听说过,这里确实是乱啊……”“没错,把你带到远离村子的地方下杀手,然后扣到那群军匪头上,死无对证。”郑修用一块无尘布把枪上的指纹擦干净,替他补全了没说完的话,就好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可你只抽走一发子弹,为什么?”“因为你生性多疑。生性多疑的人往往固执,认定一条对的道理就会闷着头一直走下去,别的都不轻易相信。用枪习惯也是同样,即便重生,你也会选择一直以来用惯了的枪,两世加起来少说该有七八年的经验,要是我把子弹全部拿走,你只要一拿在手里就能感到重量不对……这样就不会和我走出来好好谈论些事情了,不是吗?更何况上一世从死去探员的身上取出的子弹是口径9乘19的巴拉贝鲁姆手枪弹——米国产的微声手枪,为了达到最高的消音效果,专业的微声枪都是非自动的,只能单发,打完一发就得手动退出弹壳然后重新装填,所以,只要取出一发就足够我在你重填下一发的时间间隙里制伏你。”“……精彩的分析,”郑修听得额角爆青筋:“现在又还给我,不怕我再找机会杀掉你?”“在罗子昕面前吗?”行初笑着反问,手上一动,将搁在双膝上的一本小册子翻过一页。郑修死死盯着面前人的笑脸,恨不得把那张脸撕烂,他深吸一口气,目光落到行初手中的小册子,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