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伯莎有些讶异:这私人女校听起来竟然还挺现代化的!在维多利亚时代开设这样的学校,还帮助女工们识字学习,可以说是一名妇女运动的倡导者了。“这位议员夫人倒是还挺开明的,”伯莎说道,“但这可是拿一份工作的钱,干两个人的活,远不及给子爵家当家庭教师来的划算。”“是的。”简·爱坦率地承认了这点,但她却没有展露出任何认同的情绪。相反,端坐在伯莎对面的娇小姑娘神色犹豫:“可是……”“可是?”“没,没什么。”“你觉得议员夫人的工作更有趣?”“我……我还没想好。”看着纠结的简·爱小姐,伯莎勾起嘴角。说到底就是在一份更舒适的工作和一份更有意义的工作之间纠结嘛,伯莎也当过社畜,她很明白简·爱小姐现在的心情。“不如这样,”伯莎提议道,“我们一起去见见子爵夫人和议员夫人,你考量一番再做决定,如何?”简·爱闻言,一双眼睛蓦然亮了起来。作者有话要说: 驱邪仪式中面具来自于我国傩戏,衣着来自加勒比文化,动作来自吉普赛人,摇铃铛和喊的不洁净来自于福柯中提到中世纪针对麻风病的仪式。伯莎:全世界神棍都齐活了,我就不信还有什么鬼不被赶跑的。姜花:你甚至被吉普赛人骂邪教徒呢,好意思吗!伯莎:嘻嘻。第22章阁楼上的疯女人22穿越之前的伯莎是个纯正的社畜,而且好巧不巧的是,她当时的经历和如今的简·爱小姐差不多。起初伯莎拥有一份类似于桑菲尔德家庭教师的工作,虽然被“困”在了小地方,但胜在稳定和体面;后来因为一时冲动,背起了行李辞去工作前往伦敦这般的国际大城市。不过伯莎当时的条件可比简·爱小姐艰苦多了:一个人背着书包,睡四人间的青年旅社,每天算计着生活费还能坚持多久。可能也正因如此,伯莎才愿意照顾一下经历近似的简·爱——大家都是找过工作的人,能帮一把就是一把嘛。但伯莎也没有将一切全部代劳。说是陪同简·爱去面试,其实她就是在附近的女帽店等待而已。伯莎长得好看,来到伦敦时也购置了几套流行款式的衣裙。这让她一瞧就像是个有钱的夫人,因此在女帽店里颇受店员恭维。她和裁缝闲聊了几句,并没等多久,简就回来了。“这么快?”伯莎讶然。“只是和科尔曼子爵夫人进行了简单的交谈,”简说道,“也见了见她的女儿。现在我们可以去见议员夫人了。”“……”尽管简没有任何表示,可伯莎沉默片刻,还是问道:“你不满意?”简:“是子爵夫人需要一名家庭教师,万万轮不到我不满意的。”伯莎一笑,和简·爱小姐一同离开女帽店。等进了马车她才开口:“好啦,现在没外人了,子爵夫人为难你了不成?”“倒是没有,”简无奈说了实话,“只是她的女儿……让我想起来了我的表姐和表兄,我不认为自己有能力将她教好。”在原著里,简的表姐和表兄生性恶劣、品德败坏,是两个被娇惯养坏的孩子。简自幼寄人篱下,可让他们好一顿欺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