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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不熟悉了,听陈元琼说乐乐去外地了,在酒店做,看来是要发扬光大你的衣钵,你要有时间可以给她指点指点。”风有点大,他拨弄拨弄额前的刘海,低声说,“雪伦,我好像爱上宋明武了。”说完这句话他胸口涌上一阵不可抑制的心酸与悲伤来,他不清楚自己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但本能地知道他失去了一些东西。爱情的线缠着他像个落入泥的风筝,永远陷在这个尘世。他摸摸脚下青黑的碑石,“对不起,说好了等我们有钱了,我会娶你的。现在我要跟别人走了,你别怨我。”满目青山,合身荒土。烟丝随风而散,留下淡淡的焦灼的味道。他把烟抽完了,给苏雪伦磕了个头,站起来道别,“再过两个月我就要去上大学了。就在大学城,一个小时就能回来。我也不住学校,还住在这边,以后再来看你。”宋明武在公园门口等他。两人并肩走回家去。九月。初秋清爽,天高云淡。宋昂背起宋明武新给他买的书包,踏上了大学旅途。第二十二章四年后“晚上回来吃饭吗?”宋昂打好领带,走到床边亲吻睡眼惺忪的爱人,“今晚部门吃饭,你自己吃吧。”宋明武拦过他的头,低沉而餍足,“你真好看。”宋昂有点小得意,“帅吧?”男人亲亲他的脖子,咬下一个齿痕。宋昂把他按回床上,电扇关小,“再睡会儿。我去上班了。”“早点回来。”班车七点半准时停在地铁站口。宋昂背着书包上车,熟练地和司机师傅打招呼,然后挑了后排靠窗的位置坐下,合眼眯一会儿。公司在开发区,离市中心远,宋昂每天花在路上的时间不少。他还是个新人,和两百多名应届学生通过校招进来刚三个月,真正业务上的事情都还不上手。他的桌子在办公室最前排角落,原来是个打印机区,部门扫描打印和公共网络终端都连在那里,网线杂物堆了半边桌子,人员来来往往有时候很尴尬,他也先忍着。周建喜欢这个小男孩,一个偶然的机缘巧合他带宋昂出去吃饭,发现了这小孩儿能喝会玩,且酒品不错,自此应酬的事情宋昂总是有份。这天晚上是总经理请几个部门的人一起吃饭,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来,宋昂坐在周建身边算是新鲜气息,掺在陈年老油坛子里头,暂时还只能在油上面飘,沉不下去。周建也不勉强,他带着宋昂去敬酒,介绍说这是我们新来的小孩儿,带出来让见见世面。总经理扶了扶眼镜,举着酒杯问,“文清上次跟我说你们去吃饭带一个小毕业生很能喝会打牌那个,就是他?”周建陪笑,“上次我刚好不太舒服,才打完针从医院出来,就让他陪总监去玩了一会儿,回来都跟我问我这儿有个小朋友很能玩。”总经理用杯子碰碰宋昂的,“不错,小孩子可以多培养培养。咱们接待那一块儿就缺这样的,看看有没有这个意向?”周建心里有点吃惊,“那是总监抬举了。刚毕业呢,好多东西都不清楚状况。”“那不是,专业人才专门利用,怎么跟你们说的,平时就该多让他们这些年轻人发挥发挥。不会的就学,多教教就会了。又不是蠢。”“是是是。”“好吧,我刚想起来这个事,你不带他来我还忘了。文清上次跟我说这孩子牌桌上她都不一定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