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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内黑暗和外边繁华耀眼对比鲜明,陶宋看着车窗上自己清晰的面庞,它狼狈失落且艰辛,下一秒却缓缓地勾出了一个笑。作者有话说昏昏沉沉写的,写得我头昏脑涨。大概还有三章完结,尽量一次性写完放掉,时间是周六前第三十七章盛赞把车开去那幢老居民楼,陶宋有些东西剩在那儿,准备拿完回出租屋。下车时陶宋拦住他,他是笑的,明明脸色苍白却强装着无所谓:“我自己上去吧,你在这等我……”话一说完,他突然意识到上次盛赞出事就在自己的一句“你在这等我”之后,更是张皇失措,握着车把的手猛地一缩,发出响亮的咔哒声。盛赞把他的神色和动作都看在眼里,没有多说,只笑了一笑:“我在这等你。”他的目光沉沉,陶宋观察了好半天,终于放心转身上楼。盛赞看着他,这几天陶宋变了很多,他变得瞻前顾后优柔寡断,盛赞知道这是他对自己受伤的后遗症,然而对比他的处处小心,盛赞自己却快要记不得那天了。他只记得,当时他坐在车里,让暖气吹得难受就开了窗,忽然瞥见从“七八”后巷跑来的盛向安,他还拉着一个穿校服的女孩儿。而在两人身后,是一群拿着棍棒匕首的混混流氓。他第一反应是给陶宋打电话,陶宋学过跆拳道和散打,比起他要有用得多,然而当他拨通电话正准备下车,车厢里突然响起一阵手机铃声——陶宋把手机放在车上了。他怔了一瞬,同一时间盛向安的背上挨了一棍,盛赞听到他吃痛而发出困兽般的怒吼,拎起一旁堆叠的酒瓶就往来人头上砸,和碎玻璃一同下来的是鲜红的血。来不及多想,盛赞丢下手机狂奔过去,先是拉过一个侍应生,告诉他:“马上去找陶宋,让他来帮忙,快点!”又囫囵说了声谢谢,他随即靠近逐渐围拢的人群,没瞧见那个侍应生满眼茫然:“陶宋是谁啊?”忙中出错,受他嘱托的侍应生恰好是新来的,别说陶宋,他连老板的名字都只知道姓吴而已。接下来的发展顺理成章又混乱不堪,他在言语劝停中被视作援兵,一根原本朝着盛向安去的钢管最终落到他的头上,他挨了两下,倒下去的时候头脑空白,只望着头顶的灯光明着灭,又灭了明。而他的手在顺势摔下去之前正嵌在一堆碎玻璃渣里,有些小碎片甚至快靠近他的静脉,疼得他不由自主地手脚抽搐,最后落在地上扭曲变形,像是断掉了。——这都是他经过回忆加工的细节,幸运的是他只是脑部淤血,有些轻微的意识障碍,休养一段时间就解除了忧虑。整场意外导致的最大恶果恐怕是他断了一节的手。对于这个后果,盛赞不太惊讶,也说不上多麽后悔,至少相较于其他人来说,他显得过于冷漠了。他刚摘下呼吸罩,盛向安就被他爸一脚踹进病房。不过几天,盛向安已经瘦得脱了相,他跪倒在床边,想站起来,又因为双腿无力重新跪回去。他不敢抬头,仿佛盛赞是只洪水猛兽,他害怕得一直发抖,嘴唇快要掉下来。盛赞看见他脸上靠近右额的地方,有一块小拇指长的伤口,不断往外渗着细密的血珠,但都在还没落下来的时候就凝固了。盛赞并不像其他人那样把错都归咎在盛向安身上,他不怪他,可也无法平静泰然地面对他的存在。他对这个小孩的同情远多于怨恨,但这份同情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