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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福想要看到的东西,即便这是大部分红鹫的结局。他从来没有想过有一天他会走到这一步,也万万没有料到一再强调自己不做线人的自己会无意中听到那么重要的消息。他站在罂粟花田的边上,感觉泥土正在吃进他的双腿。他很想走进花田里,正如那个黑影对他说的一样,你总不想永远呆在荒原。这里没有太阳,没有草木,没有快乐,没有希望。所以走进去,以一种无知的状态和所有人一样走进去,你就会发现这土地能长出金币,于是每一步便会轻盈,欢快。这本来就是所有贫民应该有的选择,这样一个漂亮的玻璃罩不仅仅罩住了贫民窟,还罩住了整个鸦国。是它让鸦国有了发展的空间和经济的支柱,是它打开了周边国家的门户,荼毒邻里再将邻里变成奴隶。是它保护着这美丽的一草一木,所以连金豺都会站成一圈,守护着这样的泥土。可阿福迈不动。他看得到自己手心的光点,也闻得到袅袅青烟传来的香味。那些滚动在血液里的东西会让他亢奋,勇敢,逍遥快活,不可一世,他也明白只要他妥协一点点——不用太多,只要一点点,他就能走回定好的轨道。一切都将一成不变。可那是敕棍。哪怕喜欢与不喜欢都不再重要,那人也救了自己一命。他不相信什么一命还一命的说法,他只是觉得如果他什么都不做,那这一命就永远还不回去。他还是没有逃过成为第一个发现纸箱的目击者的命运。而他害怕踩进花田,才是真正置身于荒原。他轻轻地后退着,大脑也立即出现各种各样从贫民窟出去的路径。贫民窟虽然被封锁了,但到底建筑繁乱错杂,只要用心,就总能发现那一个只容一人通过的缝隙。只可惜当他轻手轻脚地远离小木屋,终于绕回厂房前的小路时,他发现骆驼已经在那里了。骆驼直勾勾地望着他,似乎已经监视好一阵子了。第61章阿福的第一反应是跑。他掉头就跑,甚至没留意骆驼有没有拿枪。他直接绕过厂房的后头,向着两排楼房之间的缝隙钻去。而骆驼也紧随其后,连喊都不喊他停下,便一并钻进了楼房之间的缝隙。阿福就觉着奇怪了,骆驼每天一副好死不死的样子,跑起来他妈的怎么那么快。他踢翻了不知道谁家的洗衣桶,扯掉了软绵绵的晾衣绳,还踹中了一辆小车,那小车一趔趄,掀翻了一堆的酒瓶子。酒瓶子哗啦啦滚得到处都是,让阿福马上反应过来,一边跑,一边把能扯下来的东西都扯下。他是想挡住骆驼的去路的,但骆驼的身形比他小多了,就像一只泥鳅一样左右闪躲。阿福几次回头,几次都见着骆驼不但没因此拉开距离,反而越追越近。与此同时,阿福也看到他手上有枪。不过想想也是自然,骆驼一直积极参与帮会的所有活动,他要不就是来开会的,要不就是另一个集团刚散会出来的,他又怎么可能不带武器。当然,他也一定知道阿福听到了什么。今晚所有的会议只有这一个主题,所以无论阿福听到什么,都是不可饶恕的。阿福对贫民窟相互之间的小路不熟悉,只能一边跑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