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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被扔进垃圾堆里的人型玩偶。于是程乃谨缩着肩膀低着头,过来拉了拉李世远的袖子,李世远啪地就把章九放回了地上。章九直喘粗气,一对大眼睛恶狠狠地盯着李世远,然后朝他竖个中指:“你小子,有种。我记着你了。”李世远笑了,在他头上比划了一道线,再划到自己下巴处,冷笑:“等你长到我这么高的时候再来找我麻烦吧,小矮子。”章九快被气哭了。二十四岁的李世远坐在车里想,其实章九也不矮,只是他自己太高了,所以可以在海拔方面随便欺压他。想着想着就忍不住要乐,他还是想感谢章九那时候鲁莽得像一个白痴,上他们宿舍来找麻烦,要不是这样,他也不能认识程乃谨。那时候的程乃谨是个高中生,穿着大号的校服,像包在塑料袋儿里的一根青笋,等着人去给它拿出来,洗净剥皮。李世远第一眼就知道齐端是章九身边的一条狗,却没想到原来章九身边还有另一条狗,长得像个女孩儿,怎么着也是条柔弱的贵宾犬。他看着高中生背影的程乃谨搀着章九的手要下楼,然后被章九狠狠地甩开,章九的声音穿过走廊,传进他耳朵里。“你不用上学?你该不是逃课了吧?诶,我说你小子怎么知道我今天来这儿的?”“伯母今天叫我来找你,给你带了点东西,谁知道修哥说你不在,我就多问了两句……我没逃课,今天星期天。”“靠,烦死了!早知道就不跟赵修那个白痴多嘴了!”“九哥……今天回家吃饭吧?伯母她今天买了好多的菜呢……”章九不语,倒是齐端在一旁嘻嘻笑着凑上来,“小恒,我要去你家蹭饭!”随后他被章九一巴掌推开,然后又被一巴掌拉回来,“得嘞,那我就叫我妈赏你一口饭吃吧!”李世远看着他们三人身披夕阳走出了楼道,像败仗而归的战士。光线像血一样涂在他们身上,流光溢彩。3.章九其实倒不是什么恶少。诚然他大学四年挂了无数的科,打了无数的架,但从来都是冤有头债有主,自己担着,从不推卸责任,从不仗势欺人。他只是活得太任性,太肤浅,太没目标了。不过想也知道,但凡一人出生时手中就握着玉琉璃,嘴里含着金汤匙,哪里还需要努力地活出一点痕迹来?他是山顶的人,看着山下的人拼命往上爬,在人生路上划出一道道泥泞刻痕,心里或许有慨叹,但从来都是与他无关的。章九曾经告诉过齐端,他的想法是:既然天赋人权是理所应当的,那天赋人钱也该是理所应当的。他拥有什么就注定了他会活成什么样,心安理得,不需要更改路线。齐端狂笑不止,直赞他非常有文化。但章九能有什么文化,自打小学开始就只知道可劲儿地玩,什么新鲜玩什么。而文化课程学习的轨迹像极了除夕夜的大马路——挂满红灯。所以当年遇上了李世远这个学霸,可以说是乌鸦突然遇见了凤凰,全身上下都抖得慌。虽然他也完全不稀罕李世远拿的那点奖学金,但绩点高低他还是看得出来的,总之是把他甩得太远了。他当时就两眼一黑,心想,完了,除了身高以外,这姓李的杂种又有新的名头来嘲笑自己了。事实上李世远也就没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或者说他从来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可以奚落章九的机会),有一次去他租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