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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翳并没有统领一统王朝的经验,他有以前削弱县公的经验,他知道虽然封秦璧为候,但不可能给她兵权,顶多能够统领当地的屯兵或一部分数量的私兵。但南河却挺着大肚子,紧急过去拦住了他。不久之后,楚王在天下眼中交予秦璧五千封邑与虎符时,却发言称,因秦璧旧日的皇后身份,又加之身为女子,继承关系不明确,她的封邑将只有三分之一继承给她的子女,三分之二还于差熬汤,她的侯爵在继承给她的子女时将自动降级一级。但楚国用天下所有能用之人,所有之后的爵位或许不止会有秦璧一个女子。律例于男女的继承权所不同,为了“公平”与统一,所有的侯爵都按照这样自动降级的爵位继承进行。如果夫妻双方均有侯爵,将继承更高的那一方。也就是所有的侯爵都不再天然的世袭,而是越降越低,也就是某个氏族或侯爵想要维持自己的财力与爵位,他或她的子女必须也有人才能够赚取军功或入朝堂。否则出三代之后,再厚的家底也没什么能继承了。这明显就是以秦璧的女子身份为由头,削天下侯爵与封邑。女人既然只能继承氏族中的一小部分封邑与财产,甚至还不能获得继承侯爵之位,那就整个继承体系都按按照女人来。所谓的公平,背后是手段极其强硬的集权。这条规矩,贯彻王族以外从上到下的所有侯爵获得者。从楚国已有的贵族,到他国带着利益投靠来的氏族,再到依靠军功获得爵位的平民百姓。这条律例一出,楚国上下,有因仇富仇贵而叫好的百姓,有拼军功获得小爵位而稍感不服的将士百姓,但楚国内外的旧贵族氏族却恨得牙痒痒。楚国明显要将境内的氏族与贵族重组,这个国家的侯爵席位是有限的,竞争者来自楚国内外,只要是谁能在这段时间为楚王所用,不论在北方战役还是在内政上露头,就能获得这新王朝新楚国的贵族席位。他们虽然恨楚国这条前所未有,甚至不讲理的规矩,但他们更没有联合抵制的能力。你楚国氏族不要这个侯爵,那些赵国晋国差点没命落魄的氏族就会来要。总比没有强。这条律例要是在内部稳定的和平时代,绝对会引起地方动荡,氏族争端,但唯有在楚国这个看起来好似“没有定下来”的时期,才能被各方默认当成游戏规则。而秦璧自己是为王的人,她明白辛翳想要的是多么集中的权力,再加上她本来也无所谓这些,这辈子有不会有子女,她希望辛翳能多给她写军饷兵力,便顺水推舟,成了这一律例的拥趸者。辛翳虽然能理解南河是帮他攥紧权力,但他此时未必明白,南河是在改变整个国家的权力模式,改变他与分他权的人的地位。如今天下,贵族侯爵与氏族统领地方,是几百年来的惯例,而楚国还要面对不轻松的对外战争,必须要依靠这些各国残留下来的贵族与氏族。这场战争或许对楚国来说是不幸,却是改变整个天下权力格局的好时机。此政令一出,十五至三十年后爵位与封邑会因为子女分家,自然而然贬值,而又有不少人会因为军功加爵,辛翳可以顺着爵位贬值,降低侯爵名头带来的权力,自然而然变成虚名,而将“官职”作为国家之中与王权共存的另一角色。以前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