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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两排白得炫目的牙齿。帅哥本身就具备吸引人的优势,更何况一个对你盈盈含笑的帅哥?梅超君的小心脏便不争气地漏跳了一拍。“我没事,谢谢你。”她有点紧张,不知道是不是她的错觉,她觉得这个帅哥隐隐有点眼熟,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一见如故?“你,是不是姓梅?”他眉眼弯弯,脸上笑意不减,明明是温柔多情的语气,一开口却带着石破天惊般的力量。“嗯?对,我是姓梅。”梅超君恍然大悟,难怪她觉得对方似乎有点眼熟,“请问你是?”“啊,原来你已经不记得我了啊。”帅哥眉头微皱,一副委屈兮兮的表情。“我可是一眼就把你认出来了呢。”啊,想起来了,他不就是刚刚在她房间楼下有秋千架的那个?听他的语气,他们确实是认识的。但是,抱歉,你到底是哪位呢?她只得打了个哈哈,“人老健忘嘛,恕罪恕罪。敢问你是?”“哼!”他轻哼了一声表示自己的不满,接着却舒解笑颜,满眼都是重逢的喜悦。“我是秦昭啊超君。”梅超君眼前一个天旋地转,差点便要一个趔趄栽倒下去。“你……你是秦昭?”她难以置信地捂住了嘴巴。八年了。她以为,这辈子,可能再也见不到秦昭了。没想到山水重重,他们竟然在几千里之外的某地得以重逢!莫非是冥冥中自有天意,合该他们再续前缘吗?作者有话要说:粗长的一章,马上就是本文的第一波高-潮了,我也懒得分章了。第36章刚进高中的时候,她和秦昭是当时新生中唯二拿全额奖学金的人,且两人正好分在同一个班。在那个一切向分数看齐的学生时代,排座位都是按照月考成绩自己挑的,基本两人不是同桌就是前后排。梅超君进入高中后,有点偏科,文科类成绩很好,尤其语文成绩,一直都是年级第一的,从未掉队。而秦昭则相对均衡一些,不过更强于理科,数学成绩不是满分就是靠近满分。不过,他们只做了一年半的同学,高二下学期,他们分了班。虽然挨着秦昭这个理科强人,梅超君沾光补了不少数理化的课,但相较而言,她还是对文科更有把握一些,最终,她还是选择进了文科班。临分班之前,他送了一本书给她,是高尔基的。她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觉得主人公阿廖沙的坎坷经历跟她好像。阿廖沙十一岁便开始到社会上谋生,先后在鞋店、圣像作坊当学徒,又在绘图师家、轮船上做杂工,小小年纪,便饱尝辛酸痛苦。而她从八岁那年起,先后失去了父母亲人,最终寄人篱下在舅舅家,大年三十别人全家团圆,她还背着背篓蹲在油菜地里,一双小手冻得通红,必须割满明后天的猪草才能回去吃饭……她第一次从一本书中感受到了如此深沉的钝痛,原来这个世界上不止她一个人这么痛苦悲惨,即使如此,阿廖沙依然没放弃对未来的希望,被现实逼着少年老成的他早早认清了现实,他用自己的经历告诉世人,我们就是在这样的人间,不是美好的天堂,但也不是无望的地狱。只要活着,就不应放弃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后来,阿廖沙在厨师斯穆雷的帮助下开始读书,满怀憧憬地准备进入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