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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初一笑,三人落了座,她娇嗔的看了顾少彦一眼,笑道,“少彦,你应该早点把凌小姐带来。”顾少彦倒是一派悠然,径自对凌初道,“秦总是你的铁杆粉丝。”“秦总抬爱了,我不过还是个学生,您能投资我的剧本,应该是我感激不尽才对。”她不敢待慢了,斯斯文文坐着时,难掩优雅的气质。小小的包厢里是四个座的皮质沙发,适合私人会谈或用餐,一旁的桌子上摆放了玫瑰,娇艳欲滴,正巧距离她不远,从顾少彦的角度望去,正与她的脸相邻,一样的艳丽,一样的高贵,甚至气度上不输给秦匀晖这样的女人。顾少彦曾有一段时间,很欣赏秦匀晖,年纪轻轻,就打造了自己的事业王国,她甚至没有结婚生子,一心放在了事业上。这样的女人让人渴望,更让人生惧。秦匀晖点了牛排,晚餐十分丰盛,凌初小口的吃着,听着顾少彦和秦匀晖的谈话,只在她问话时,才回答几句,大部分时间她都在同顾少彦讲话,而且目光如湖光潋滟,泛着点点亮晶的光茫,让凌初一下子想到了办公室八卦话题,顿觉自己果然够迟钝了。她无所事事时,便望向旁边的几朵玫瑰花。她的眼睛生的又大又桃花,脸瘦下去后,更是显得一双眼睛勾魂夺魄,这是佳华的原话。只在浅浅笑时,眼睛会略微变得小些,痴迷的时候还会微微眯起。她不喜欢玫瑰的艳冠群芳,却独爱它下面的白瓷花瓶,如疾风暴雨后被洗涮干净的卷云,伴着没有压迫感的舒适。顾少彦微微侧了目光,竟不知她也有这种复杂难辨的情绪,与这个年纪并不吻合,却带出了成熟事故的缱绻。那种不屑的浅笑和欣赏的茫光交叠在一处,像颠簸半世后沉淀下来的宝贵财富。“听说凌小姐是日本人?”凌初愣愣的回过神,自然一笑,“我是混血儿。”“我经常去日本,那边有一些朋友,不过我日语不太好,正好想找一个日语老师……”秦匀晖目光切切,下面的话不言而喻。本是小事一桩的事,但她现在硬是无瑕**,正纠结时,顾少彦却先她一步答道,“最近的剧本正在三审阶段,恐怕她时间很紧,等忙过这一段吧。”他回答的很随意,又有点像情人间的窃窃私语。凌初懒得去想,反正替她解了围。秦匀晖笑睐了他一眼,“那也是,还是剧本的事情重要些。”这顿饭吃的有些小尴尬,至少对于凌初来说,竟有种电灯泡的感觉。这个词她还是拜佳华所赐。有一次一位学长过来没事搭讪,谁知佳华居然遛之大吉,后来她生气地质问她,佳华就告诉她,“我不想当电灯泡。”事隔这么久,终于体会到了佳华当时的心情,她现在也好想遛之大吉。等终于挨到吃完饭,顾少彦说起还有事情要做,凌初像听见了梵音般,整个人抖擞了起来,当两人起身告辞时,秦匀晖还依依不舍的看着顾少彦。凌初想说,“我可以打车回去。”但顾少彦明显的倦色,她也就把话咽了回去。坐在车里,顾少彦一直紧抿着唇,目光沉酿的如墨色的夜空,似乎有太多的情绪急待发泄,却有如千斤大石死死的压在心底。凌初自认八卦力不强,对别人的事情一向高高挂起,而且涉及人家的隐私,她也不便刨根问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