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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在上高中了,学业很繁重,也不怎么关心窗外事,所以多数时候都是她们两自己玩,偶尔梁温月才会带上她。唯一见到季殊那次,是宋秋蔺约梁温月去逛街,正好钟渝放暑假,宋秋蔺就非要带上钟渝,说要给她买衣服。那天她们逛街逛到一半,商场外面突然下起了雨,她们就坐在商场的奶茶店里喝东西,接着季殊找来了。钟渝印象特别深刻,其实他还没进店的时候,她就透过玻璃看到了他,接着视线就不由自主地一直追随着他。一直看到他推开奶茶店的门,朝她们走来,跟宋秋蔺说:“我爸知道你没带伞,让我送伞来了。”他手上还提着个袋子,宋秋蔺看了一眼袋子,大松一口气,“我刚想给你打电话让你给我带鞋出来呢。”她穿着高跟鞋,逛了一圈就累了,季殊不仅给她带了伞,还带了舒适的鞋。“下次不要穿高跟鞋逛街了。”他的声音很冷清,但是并不冷漠,“司机留给你,爸爸给你在商场顶层订了餐厅,我走了。”“你去哪呀,一起吃嘛。”“回公司。”他说完就走了,竟是一分钟都没停留,来去都很突然,宋秋蔺都没来得及跟她们介绍。“我儿子。”宋秋蔺很无奈地说,“总是这样。”“他不是才大学吗?怎么就去公司了?”“都怪他爸,从高中起就带着他在公司做事了,他心思不在学习上,恨不得休学到他爸公司帮忙。”宋秋蔺虽然说埋怨的语气,但神情很温柔,也带了点自豪,“小小年纪,野心不小呢。”梁温月也笑着说:“我看着觉得这孩子很优秀,以后一定会有大作为的。”“我跟他爸都觉得眼下还是读书要紧,他爸前两天还说打算送他出国。”那天的惊鸿一瞥,在钟渝心里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是羡慕宋秋蔺有这么疼爱她的老公,和这么优秀的儿子。二是惊讶原来有钱人的世界是这样的,原来圆满的家庭是这样的。三是对那个眉眼淡淡,从出现到离开都没有看她一眼的青年,存了异样的心思。但她很清楚那不是喜欢,她觉得自己还不配喜欢那样的人,但他的出现,打破了她对这个世界固有的认知。让她知道,原来现实生活中,真的有这么好看,这么优秀的人。好看到钟渝都不敢拿正眼去看他。她像是一个偶然去到了珍宝展的人,看到了那颗举世无双的宝石,提升了自己的审美,不,应该是从此才有了欣赏美的能力。刚上大一的季殊,是一个贵气冷漠的小公子,还不会收敛自己的气质和样貌,整个人帅气非凡,皮肤白皙,身材修长,穿着钟渝不认识的牌子,走进店里的时候,所有人的目光都会飘过来。那时候钟渝其实有暗恋的人的,在学校里也算是校草一个,但是见过季殊之后,钟渝对那个人的喜欢一下子就淡了。好看的人有很多,但这种高级的好看,并不常见。那个人连季殊的十分之一都比不上。她从没有那一刻如此真实地认知自己,原来也是一个被皮囊迷惑的人。之后她就开始提笔写了。她的所有故事,都模糊地以季殊作为原型,她觉得没有人能配得上那样白玉无瑕一样的人儿,所以只能从里描绘出一个漂亮聪明的女主给她。所以早期她的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