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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便达成共识,开始往回行。长云没有宵禁,虽然已经很晚了却仍然很热闹,连王府前也是。想来现在作为个“景点”,严肃的部分都褪去了。顺着这条路一直前行便能到段烨买下的宅子。也再这条繁华大道上,不过是尽头,对比下冷清不少。而我这次不是扔下行李赶紧走的心态,还留神仔细看了看这宅子。段烨选宅子的眼光不错,虽然不很大,但是能看出精致,这么多年都被细心打理着。门前什么也没挂,但我观察了下,曾经一定是有的。“你从什么人手下买到的?我觉得这以前住的应该是个大户人家。”段烨摇摇头:“很多年前了,那时还小,我记不太清。但他说,这房子只卖给有缘人,今后如果我要出售,也得找个‘有缘人’才行——也就这一点我印象很深了。”“哦,那估计他买房子的时候听的也是这么一句。最开始有这想法的人,真是个妙人。可惜无缘见面了。”我站在门口看了看,准备进去。“——哎!小心。”段烨叫我——因为我笨手笨脚在门口被绊了一下,抚住门框才稳住自己。我回头吐吐舌头,段烨重重叹一口气,过来拉我:“怎么?进个门还得我拽着你?多大的人了,还不稳重?”“要我稳重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不想继续了,又怎样?”他说:“好吧,你有理。那别站在这儿了,咱们走?”他向我伸出手。我摸摸门框,思考是不是要给段烨这个面子——毕竟这象征着“我要进他家的门”——“诶,等等。”我感觉我好像摸到了什么字。我立刻转身蹲下。段烨没能成行,叹了口气,走过来陪我蹲下:“看见什么了?”“一个‘管’字。”我说。那就是我刚刚摸到的东西。可是仔细一看,旁边还有几行小字——这才是让我惊讶的。是刻上的,但字体笔迹很熟悉,我见过……再多年前见的竹简上,一份不完整的简单的剧本。我曾感怀许久,现在……是住到它的主人家了吗?这是什么缘分?“怎么?”“我觉得,也许我‘认识’这个主人。”“啊?”“没什么。”我站起来,说。这么多年过去,斯人已不在,纠结是谁已经没了意义。现在的主人,是我们呀。“哎,段烨,我真的真的很喜欢你。”“正巧,我也是。”第七十二章后记写完了!!!哈哈哈哈哈哈哈!!唉,让我先兴奋一会儿再说,毕竟我写的时候是要痛苦死了。得,兴奋完了,咱们聊文儿吧。我前两天还和朋友聊,说我写简直不能再痛苦。第一人称+古代架空+言情+系列文,这么痛苦的几个元素全压在我身上,真的快哭死了,哪怕加个穿越,都比现在好。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