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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要到一年一度的市篮球比赛了,程予迁和他们愈加紧张练习,我没有再去。其实是,我不敢再去。从那天起。今晚终于到第一场比赛,刚好是星期六晚上,我们不用自习,白天周哲森来找我,问我要不要去,我想了好久,还是答应了。我这个人是不是有点恶劣?即使是去,也是因为程予迁。我使劲敲了敲自己的头,希望将这个念头从脑中摒弃出去,可是……我也许真的很自私。(伏。说明女主的自我反思和善良。)怀着这样的罪恶感(?),我和浔雅到了市体育场的灯光球场。球场虽然仍旧很大,高高大大的混凝土制台阶走起来仍旧很费劲,但明显有些破旧了。我小时候常和爸爸来这里看球,加上后来的几年里陪程予迁,对这里其实感情很深。我们到的时间算挺早,但我选的地方距场地较远一点。但距离这样远,周哲森也还是看到了我,从正在跑动中停下来,努力冲我挥了挥手。我不由得微微一笑,也对他挥了手。学校的很多老师也早早来了,坐在前几排的位置上,我看到程予迁和苏老师说完话(伏,这可是苏老师啊,其实说的是,好好努力之类的话,所以说,苏老师也很喜欢篮球的),便转过身继续打热身球。还好。我呼出一口气,他没看到我。(伏,其实是看到了撒,才故意和苏老师又多说了几句。孜然紧张毁了,不想让程予迁看到是生怕他再误会的。)人渐渐多起来,又来了不少同校学生,其实我对这场球赛的态度是很平和的,因为我实在知道最终结果如何。(浔雅也来,有苏老师的原因,当然,孜然知道。(这里是隐写了。))“你觉得结果怎样?”浔雅问我。“当然很好,有程予迁梁水周哲森在嘛。”我信心满满。“你看你看,居然有周哲森的份了。”浔雅的语气里充满戏谑。“他本来球技就好的。”我无奈道。“嘴硬。”“就是啊,周哲森俊雅温柔善解人意……”我话还没说完,浔雅便打断道:“小孜然,你终于承认……”“我还没说完好不好?!”我差点当场抓狂,“我是说,他虽然这么多优点,但是——有转折的,重点在后面!”“嗯,这个我知道。”浔雅点头称是,一副甚是理解的样子,“你想说,他虽然这么多优点,但你更喜欢他的缺点。”==浔雅真是越来越……“善”解人意了。“我的偶像是乔丹,他很伟大。不管是球技,还是人格,我都要向他学习。”(伏苏老师。)我想起他这样对我说,眼里同时多了一丝光芒。“你想不到吧,我这样的人,房间里居然贴满了海报。”他笑了下,“是乔丹的。”“他之所以极少受伤,是因为技术精湛,也从不使阴(?)。而且,其他球员都太尊敬他,不敢伤及。”(伏,周哲森。)他那么喜欢乔丹,是乔丹让他这样喜欢篮球的。我知道他对物理只是喜欢,对篮球才是热爱。所以我后来养成了搜集乔丹一切的习惯,以至于最后给他时,打包了整整一箱子。本来想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