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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前后脚在外教坊擦肩而过,却并未见过她。”“嗯……我也永远不可能有机会,再看见自己女儿长成的模样了。”她叹了一口气,低低地说,“我最后看见雪色的时候,她刚刚过了五岁生日。那时我二十三岁,原本一直对我说,不介意我歌舞伎出身的敬修——程敬修,是我那时候的丈夫,他说,在这种地方长大,对女儿毕竟不好,要我跟他离开。”黄梓瑕不知她为什么忽然要对自己说这些。但看周围一片死寂,在这样冷清的宫廷中,长夜漫漫,看不到前路,又看不到去路,她望着面前的王皇后,不觉恻隐地便静听她说下去。“其实云韶苑虽然是歌舞伎院,但绝非青楼。我们一众姐妹都是以艺养身,自敬自爱。可我与敬修争执几次之后,也只能无奈答应了他,带着女儿随他一路北上,到京城碰运气。因他认为自己一手画技,泱泱长安定然会有人赏识。“可惜一路上并不太平,兵匪作乱,我多年的积蓄散佚无几。到长安时我们已经囊中羞涩,只能租赁了一间小厢房住下。敬修一开始也出去碰运气,然而他无门无路,谁会帮他引荐?很快他便因处处遭受白眼冷遇,再也不想出门了,只坐在房中唉声叹气。“在扬州时,敬修风流倜傥,每日只需作画自娱,对我又温柔,所以我们感情是很好的。然而一旦到了长安,贫贱夫妻百事哀,我突然发现了,原来我所找的男人,竟然连生存下去的能力都没有。而那时雪色又生了病,在阴湿寒冷的小厢房中,连敬修给我定情的那支叶脉凝露簪都当掉了。我们饥寒交迫,衣食无着,更别提给女儿治病了……我抱着雪色跑遍了医馆,可因为没有钱,就算跪在医馆门口痛哭哀求,也依然无人理会。敬修赶来拉我回去,骂我丢脸,我只能整夜地抱着女儿,给她擦身子,睁着眼睛听她的呼吸,看着窗外的天色渐渐亮起来……那时,也是这样的长夜,也是这样,似乎一闭上眼,就要留不住眼前一切的绝望……”即使是十二年前的旧事,她此时说来,依旧是绝望而凛冽,轻易便割开了她的心口最深处。她伏在枕上,睁着一双茫然没有焦距的眼睛,口中的话飘忽而混乱,仿佛不是讲给面前的她听。“雪色命大,终于熬了下来,可敬修又因为心情郁卒而病倒了。眼看因为交不起房租,我们一家即将被丢出那间破旧厢房,我只能瞒着敬修,一个人到西市找机会。“我记得非常清楚,那时是寒冬时节,西市的街边,槐树的枯叶一片片落下。有个年纪大约有五六十岁的女人,披着破烂的褐色麻衣,坐在西市的街口乞讨。她抱着一把断漆斑驳的旧琵琶,唱着荒腔走板的一曲,嗓音嘶哑。又脏又乱的头发蓬乱地堆在肩上,衬着她肮脏褶皱的一张脸,就像风化的石块上堆满干枯苔藓。可是没办法……她身上的破衣根本遮不住刀子般的寒风,她的手已经冻裂出血口,嘴唇也是干裂乌紫,而那把琵琶的音轴也久已未调,枯弦歪准,哪里还能真的弹出一曲琵琶呢?”王皇后那双怔楞的眼中,终于缓缓滑落下两行眼泪。她捂着自己的脸,哽咽道:“你不会明白……那时我心里的绝望。那一日,我在那个女人面前站了很久很久。寒冷欲雨的下午,西市寥落无人。我看着她,仿佛看见了三十年后的自己,从一枝灼灼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