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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侧照片则是网上就能搜到的实物照。玻璃罐,卷团状的叶子,甚至有一些已经放进了白纸被卷成了烟状。旁边打印着它的名称——殷晓媛的面色已然有些苍白,神情也慌乱起来。程白只静静地注视着她,继续着自己的提问:“殷女士在刚才的从陈诉中也说,您没有任何不良生活习惯,很适合抚养孩子。我想问,您抽大i麻吗?”143、第143章攻心此言一出,别说是审判席上的法官,就连下面负责做庭审记录的书记员都愣住了,几乎不敢相信自己听到了什么。方不让更是侧身看向程白。但程白并没有回望。另一边坐着的朱守庆这时候更是把自己左手竖起来,挡在脸庞,像是怕方不让的目光转过来似的。这一项证据的收集和此刻在法庭上的呈现,方不让事先是完全不知情的,朱守庆曾犹豫过要不要告诉方不让,最后是程白拿的主意,先不告诉他,直接拿到庭上再说。反正这是客观证据,不存在被当事人否决的风险。而且本身案件是不公开审理,方不让也该掂量一下如果他们在争夺抚养权这一条上落败,可能会承担什么风险。方不让坐在被告席上,看着自己这两位委托代理人的反应,一张脸上渐渐没了表情。对面的殷晓媛则是目光闪烁,好似被人当头一棒打下来,都不知该作何反应。刘臻见她这反应还有什么不明白?再一回想程白在先前举证阶段的cao作,更是生出了一种被密密的大网罗织、包裹的窒息之感!如果程白最开始向法院提交的证据是经过处理后的、如此清晰的照片,刘臻在证据交换阶段便会想尽千方百计将这证据排除出去。可偏偏程白提交的是电子证据。这样的话,在证据提交阶段,对方就没有任何必要对其进行处理,而她作为殷晓媛的律师,当然也就无从察觉到这一张照片的“奥秘”!表面上程白提交这张证据,是为了证明殷晓媛也婚内出轨,存在着和其他人的不正当关系。可事实上却是“明修栈道暗度陈仓”!证明殷晓媛有婚外情以求在财产分割方面得到偏向,不过是个幌子。她真正的目的,是为了证明殷晓媛抽大i麻,以此来剥夺她获取孩子抚养权的资格!同一件证据,既可以证明a,也可以证明b。只是在它被人指出用以证明b之前,她没有发现罢了。而且程白在刚才的交叉询问中还故意向殷晓媛确认了两次,让她承认了照片是她本人,因而不可能反口说照片是p的。从头算计到了尾!盛名之下无虚士……程白作为她这个年龄层律师里数一数二的人物,实在不是什么花瓶。刘臻忽然觉得很佩服,同时也感觉到了荒谬——她的当事人,并没有跟她提起过这件事。正常人也绝不会往这个方向上想,连这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