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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满意这门亲事的岳父岳母就有些不太乐意了,总觉得他太会吃,将来怕是要把家里给吃垮了,要不是闫家的条件实在不错,他也娶不到自己喜欢的姑娘。闫雷霆想着自己当初的经历,又看了看一脸我本来不想说,是你问了我才勉强告诉你,隐晦的炫耀的闫肃,脸涨成了猪肝色。他忘了他娶媳妇的时候正巧是家家户户日子都不好过,饥荒刚过去,食物暂时还紧缺,岳家人看到他一个活生生的饭桶,当然心存疑虑了。而现在经济好了,谁家还在乎一缸饭的事情,尤其是凌家和闫家的条件,闫肃再会吃,还能饿到甜甜那一口不成。闫雷霆心绪难平,看着儿子显摆完了美滋滋的了自己的屋,视线转向手中的武侠,这好写到大侠手刃不孝子的那一出。爽,好想学习学习怎么办。******今天是凌家老大凌国庆的长子凌坤娶媳妇的日子,不管怎么说,作为凌家小辈里第一个成家的孩子,凌国栋作为亲叔叔,总是得带着老婆孩子回家一趟的。自从去了市里,然后又彻底分家了以后,乡下那房子凌国栋一家基本上就不怎么回去住了,除了过年的时候,扫墓家拜访一些老亲会住上几天,基本就空在那儿。房子没人气就很容易坏,万金枝出了点钱托附近的一家人帮忙隔三差五去打扫一下,除除院子里的杂草,海公公和兰秀梅当初建的那房子也是,因此每趟回家暂住,只要带几床被套被褥就成了,至于其他生活用具,反正也住不长,干脆就没准备。凌坤娶媳妇的日子还真凑巧,正好赶在了学校开学前,凌娇借口厂里的事没来,凌甜和凌壮两个却是跟着爸妈回乡了。“国栋金枝,参加你大侄子婚事来啊。”“这是甜甜和壮壮吧,都长大了,听说甜甜和她姐一样都考上大学了,你们俩真是有福气啊。”一路上见到一个熟人都得停下来寒暄几句,好在凌甜早有准备,拎了一包糖果,看到个熟人塞一把,有带着孩子的,就多塞点,不是什么贵重的东西,但是收到礼物的人也开心啊。这些年塘石村也有不少出去打拼的,可是没有一户人家混的像凌老二家那么好。凌国栋成了大学教授,万金枝自己开了卤味铺子,据说已经在市里开了好几家店了,那得赚多少钱啊,论社会地位有了,论经济能力也有了。再说说小辈,哪户人家能像凌老二家一样已经出两个上大学的孩子了,剩下的那个最小的儿子凌壮,一看就是个会读书的,将来还能比他两个jiejie差了。这么看来,凌老二家什么都好,几乎找不到不好的地方来了。想想最早的时候,村里人都觉得万金枝没选好老公,找了那个不被父母重视,干不了农活的废物老二,当初说过闲话的那些人,现在觉得自己的脸不被打也肿了。不过对于那些人而言,凌家的日子过得不好和他们没关系,过得好他们也占不了什么光,倒是凌家老宅的那些人,成了所有人眼里的笑话,这么好一个儿子,你说他们稍微对凌国栋好一些,也不至于闹到现在除了年节的时候,基本上不来往的状态啊。大伙心里都在猜,凌家那老两口后悔了没有,他们觉得,如果是正常人,现在应该悔到肠子都青了吧。你还别说,凌老头和徐老太还真是后悔了,看着儿子那么风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