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70 (第1/2页)
定,不露痕迹。虽然为人积极,但表现却让人感到冷漠而热情不足。此种眼形,相书上称为鹊眼。都说鹊眼信义。她晃了晃神,心想,自己会信他,或许真的是因为这双眼睛。徐昭星没有拒绝,还抬手将它扶正了,好似嫌弃地道:“我还当你会送我个什么好物件,这东西看起来,真的,还不如翡翠呢!”“哦,夫人,我穷的每季只有一身衣裳……”“算了,有句话叫礼轻情意重,我也就不和你计较了。还有,慧玉可还是我的人,一个青玉符可别妄想换走我的贴身丫头。”“是是是,夫人说什么就是什么。”“嗯,只要我高兴就好。”章得之哈哈大笑。徐昭星又抬头看了他,觉得……好像他也挺高兴的。——三月二十二,并不是个多特别的日子。天还没亮,便从宣平侯府中出来了五辆马车,又五匹骏马。带出来的六个丫头,全部换上了男装,就连蒋瑶笙也不例外呢。可真正的男人,只有蒋肆和蒋陆两个。就这,还是徐昭星精简了又精简后的结果。没有想到会有太学生自发相送,穿了男装骑在马上的徐昭星好不尴尬。幸好,他们顾及男女之嫌,一个一个都立在官道旁的山坡之上。来送的太学生中,自然少不了姜高良和余良策。前者盯着唯一的那辆带了车厢的马车,眼睛带火,恨不能将车厢盯出来一个窟窿。后者瞥了那马车一眼,遥遥向徐昭星行了一礼。她觉得自己受得,须臾,扬起马鞭,卷起了一片尘土,最后什么都没有留下。这一路上的风险几何,如今并不重要。重要的是,终于启程了。风也好,雨也罢,即使风雨兼程,才是她应该有的人生,而不是任由自己腐烂在后院的一寸天地里。最开始的三十里路程,徐昭星跑的特别的欢快。后头的车队走的太慢,她便往往返返,不亦乐乎。后来便不行了,磨的腿根儿有不可言喻的疼。她一向不逞英雄,弃马坐车,颠了半日,结果哪儿哪儿都疼。终于在日落时分,赶到了名曰马山的小镇,投宿在镇中唯一的脚店。也够幸运的,脚店里还有客房三间。据说,她们今天才行了不过六十多里路,也就是说想到洛阳,像这样的日子至少还得过上十来天。光想想就是一种痛苦。徐昭星要了热水,让每个人都泡一泡脚,倒是想洗澡来着,可出门在外,哪有那么便利的。她和蒋瑶笙睡了很小的一张床,床板很硬,被子很窄,房间里还有一股因为常年潮湿积攒出的特别味道,这些都没能抵挡住她汹涌袭来的困意,一觉就睡到了早上。第二日的征程,天刚亮,就开始了。徐昭星几个从脚店中出来,套马的时候,刚好撞见了另几个套马的客商。其中一个穿着青色袍子的男人,主动和她搭话:“敢问这位兄台要去何地啊?”徐昭星瞥见了他腰间悬挂着的青玉,一时没有看清形状,不答反问:“兄台要去何地啊?”男人道:“哦,我和几个兄弟走货去洛阳。”他像是窥透了她的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