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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前的照片,在正红色的那摞里。郑辉从小饭店出来后的照片,在“馕”的那摞里。丝毫不差,没有一丁点对不上的地方。他在递出所有的照片前,特意把顺序混得很乱,她不可能知道这些照片的拍摄日期和前后顺序。所以,只有一种可能——郑辉那个王八蛋,在小饭店里和别人交换了。而眼前的这个小短腿,真的能看出这些照片里人的不同。妈的。不爽。干了两年,还是第一次被坑成这样。他把照片收起来,下巴扬得更高了。“这个馕,是你什么人?”熊小时:“当事人。”“律师?”“嗯。”“什么律师?”“刑辩……”砰!门被猛地关死。“走开!”门里的人大叫。“老子这辈子最讨厌的职业就是律师!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熊小时愣了愣。我也是啊!!!律师里最讨厌的就是刑辩律师!!!她正想敲门表忠心,手都抬起来了,门却忽地又被打开。一看就是进行过一份心理斗争,连头发都挠得跟鸡窝似的何阅敞开了门:“进来。”说完头也不回就走了回去。等熊小时绕着满地的纸箱子、踩着乱飞的狗毛跟着他走到沙发前,他蹲坐到沙发上:“我也想知道一些事情,信息交流一下吧。”说完他立马又瞪着警告她:“交流归交流,不该问的一概不准问!”接着,他可能是觉得自己的态度不过友好,于是又放缓了语气:“相对应的,对于你不想说的,我也不会追问。”“所以,你先说说看,你的当事人是谁?”熊小时站定着看了他一会儿。“你大概还没搞清楚情况。”她说。虽然很想接近他,也很希望能和他有很好的关系,但那都是她的私事。而现在,他们两个人的交集是公事,所以她必须要确保两个人至少站在平等的交流地位上,不然很容易就被他糊弄过去了。公事和私事,熊小时向来分的十分清。“相对应这种事,前提是双方掌握的信息等价。而先提问的人,一定是掌握信息量多的那个。”“我想知道的只有一件事,就是其中几张照片拍摄的时间和地点。”她盯着他的眼睛:“但你想知道的,应该比我更多吧?”辛巴跳上沙发,坐到何阅的旁边,把他弹得也晃了晃。但他仰着脸落在熊小时脸上的目光却没有一丝晃动。要说他这几天对小短腿的印象呢,不外乎就是:傻不拉叽。胆子特小。做饭好吃。又闹又吵。但好像并不只是这么几点。他插着兜弓着腰跳到地面,然后动作流畅地站了起来,极具压迫力地凑到熊小时眼前:“小姑娘,你是哪家律所的刑辩律师?”熊小时从文件夹的袋子里抽出一张名片,正面朝下地向他递过去。但就在何阅快要接住的瞬间,她立马抽回名片,向他伸出了另一只手,一本正经:“相对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