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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指责:“你知道自己发烧多少度吗?不要命了?”“发烧?”她疑惑,呆滞的看向自己左手腕处,那里白皙纤细,能透过皮肤看到青细的血管,完整无损,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可就在昨晚,她明明用水果刀划开手腕,深可见骨,怎么可能会没有痕迹?住院原因怎么会是发烧?“看什么呢?赶紧把手伸过来。”护士小姐对病人十分负责任。杨欢脑子里乱糟糟的,没有反应,这时,手机铃声在打破了病房的安静。打电话过来的是安妮,杨欢读研究生时合租的室友,不过就合租了半年,杨欢不喜欢她的男朋友,他总是有意无意sao扰她,让人十分厌恶,干脆搬了出去,但她跟安妮关系一直还算不错。“欢,你好点了吗?明天答辩不会受影响吧。”杨欢疑惑:“答辩?”安妮惊讶的大叫:“天哪,上帝,你不会发烧到忘了明天你要答辩的事情吧?”她都离开学校两年了,答辩?答什么?她没有表露声色,静静听她说,从安妮话语里得知她今年硕士毕业。终于应付完安妮的电话,手机恢复屏幕状态,上面显示的日期是2013年。她的瞳孔瞬间放大。2013年。那一年,杨欢28岁,哈佛硕士毕业。毕业前夕,跟客户谈生意时,喝多了酒,醉得一塌糊涂,强行催吐后发烧很厉害,不过还是顺利毕业。她回到了四年前。28岁的女人,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年纪。可是这对于杨欢来说,却意味着,他还活着。她忽然想起,昨晚发烧时,朦胧中似乎看见了他,听到他的声音,疑惑的用英语询问:“之前有人来过吗?”护士停顿了半秒:“应该是没有,我没看到。”护士的回答让她有些失落,干脆利落的收拾东西:“对不起,我没事了,需要出院。”生病没有化妆的杨欢脸色很苍白,踩着细高的高跟鞋,像是一张单薄的纸张,就连平时妩媚诱人的丹凤眼,也没了平时的魅惑。异国街头,人来人往,她孤独的一个人,在这里生活了一年又一年。终究是异国他乡,没有丝毫归属感。回到她在美国租住的房子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邮箱。重新看了一遍他发来的那些邮件,每一封都认真仔细的看,到最后,控制不住泪流满面。有些人悄无声息的融入了生命里,她却丝毫不知晓,一心想着的,是那个年少时得不到的梦。等到真正失去了那个永远不会离开的人后,才意识到谁对她才是最重要的那个人。~意识到自己回到四年前,她并没有着急去找齐秦明。而是一遍一遍确认自己的心思。她从小就心思重,让她放在心上的人不多,但是一旦确认喜欢,感情就会长久难以自拔,任是别人再好,她也难放在眼里。前世她喜欢了陆清,就难以分辨自己的感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