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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没有。”我摇头。“我收到的那些复信——”“不是我的作品。”我坚决地说,“聪恕,你为什么不好好地站起来,是,用你的两条尊腿站起来,走到户外,是,打开大门,走出去,看看外面的阳光与雨露。你是个男人了,你应该明白你不能得到一切!我不爱你,你可不可以离开这里,使大家生活都安适一点儿?”聪恕忽然饮泣起来。我充满同情地看着勖存姿。这样有气魄的男人,却生下一个这样懦弱的儿子。我转身跟女佣说:“叫辛普森太大回来,告诉她我在这里,谁也不能碰她。”我又说,“谁再跟我无端惹麻烦,我先揍谁,去把我的马鞭取出来。”我火爆地掠衣袖。“我得上去做功课了,限诸位半小时内全部离开。”“小宝……”聪恕在后面叫我,“我一定要跟你说话。”“聪恕,”我几乎是恳求了,“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是我可以帮你的,我不爱你,我也不想见你。你这种不负责的行为,使你父母至为痛心,你难道看不出?”“如果你认识我的话,如果你给我一点时间……”他湿儒的手又摸上我的脸。我倒不是害怕,当着宋家明,当着他父亲,我只觉得无限地尴尬,我拨开他的手。他说:“小宝,你不能这样遣走我……你不能够——”勖存姿把手搭在聪恕的肩膀,聪恕厌恶地摆脱他父亲的手。“聪恕,我陪你回香港。”“我不要回香港。”“你一定要回去。”“不要。”我不想再听下去。我出门开车到附近的马厩去看马。天气益发冷了。马夫过来。“小姐,午安。”“我的‘蓝宝石’如何了?”我问,“老添,你有没有用心照料它?”“很好。我拉出来给你看。”老添答。“我跟你去。”我说。我跟在他身后到马厩,蓝宝石嘶叫一声。“你今天不骑它?”老添问。我摇摇头,“今天有功课。”“好马,小姐,这是一匹好马。”“阿柏露莎。”我点点头。一个声音说:“在英国极少见到阿伯露莎。”语气很诧异。我转头,一个年轻男人骑着匹栗色马,照中的形容应是“火炭般颜色,浑身不见一条杂毛”。好马。赤免应该就是这般形状。他有金色头发,金色眉毛,口音不很准。如果不是德国人,便是北欧人。他下马,伸出手,“冯艾森贝克。”我笑,“汉斯?若翰?胡夫谨?”“汉斯。”他也笑,“真不幸。德国男人像永远只有三个名字似的。”我拉出蓝宝石,拍打它的背,喂它方糖。“你是中国人?”他问,“朝鲜?日本?”“我是清朝的公主,我父亲是位亲王。”我笑道。他耸耸肩,“我不怀疑,养得起一匹阿伯露莎——”“两匹。另一匹在伦敦。”我说。他低声吹一声口哨。“你骑花式?”“不,”我摇摇头,“我只把阿伯露莎养肥壮了,杀来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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