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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人继续去录口供,自个儿则立到尸体旁边去看仵作验尸:“如何了?”“死者身中四刀,第一刀正捅在死者肋骨上,没能造成一击毙命,应是死者还能发出惨叫的原因;第二刀割伤了肋侧,推测是因为死者挣扎而导致扎偏了部位;第三刀扎在胃部,第四刀方正中心口,是致死一刀。”仵作道,“且凶手是由死者身后进行的偷袭,死者颈部有勒痕和擦伤,应是凶手趁其不备行至身后,以一臂勒住死者脖颈进行钳制,另一手持刀绕前扎向死者胸口。”“从身后过来?”乔乐梓抬头打量,这道画墙的走势是南北向的,直直地一道延伸过来,在此处向东一拐,拐出个直角来变成了东西向,然而这道东西向的墙很短,只有十来米长,而后再向北拐出个直角,又变成了南北向,而后就一直延伸了下去。这种墙是最普通的园林墙,在这里拐上两折是为了增加美感,死者章旻就死在了向东拐的这个拐角处,头冲着东、脚向着西地仰面倒在地上,说明凶手动手杀人的时候是身处死者身后即东面的位置的。如果凶手是从死者的身后进行袭击的话,那么很可能两个人在事发前就在一起,凶手趁死者不备走在他身后骤然出手,而不可能是凶手事先埋伏在此处进行的偷袭,因为东西向的这道短墙的东边尽头就是那个直角墙,直接向北延伸了出去,根本无处藏身,除非凶手事先知道死者会在这个时候正好走到这个位置,然后从墙的另一边跳过来将死者杀死。可话又说回来了,凶手如果不会功夫,翻墙过来的话怎么可能不被死者发现?若是会功夫,又何必挑在这里动手,又何必从背后偷袭,又怎么可能给死者机会让他惨叫出声从而在短时间内引来旁人给自己增加逃离现场的难度?所以凶手不会功夫,杀人是早有预谋,否则身上就不会带着匕首,可既然是早有预谋,为何偏要将杀人地点选在此处?找一个人更少、更方便逃脱的地方不是更好么?选在这里他还要翻墙,万一被人看到呢?这一点他事先怎么可能没有考虑过?就因为翻墙的话可以暂时挡住来人的视线?唔,这一点倒是也有可能,这拐角处放了好几桌桌案,倒是可以踩着桌案翻上墙去……想至此处,乔乐梓招手叫来几个手下:“仔细检查这几张桌案及桌上摆放之物,看是否有脚印亦或灰尘等迹。”手下应着提了灯笼上来仔细查看,这几张桌案上堆了好些画轴,有展开着的有半卷着的还有摞成堆的,桌旁散放着椅子墩子及插画轴的画瓮和挂画用的架子,乔乐梓令人找来负责统筹本次画展的画艺社教习聂先生,问道:“这些桌案画轴摆在此处是做什么用的?”“回大人,这些画也都是些义卖品,我们是将这些画架子搭在这一边用来挂义卖的画儿的,”聂先生指着画墙对面的一边道,“届时用画架子搭成一道画墙,与这边的画墙形成一道画廊,宾客走在廊中便可欣赏两边的画了,桌案椅子等物放在此处是方便宾客走得累子随时坐下休息喝茶并赏画用的。”乔乐梓了然,眼下这些用来义卖的画都被收起来放在桌上,显然是闭展后准备收拾起来明天再挂上的,凶手动手之前这些画已经被堆在这里了,那么凶手也就不是借着画架子架起来的画廊躲避身形的了。现场的各项问询与侦察工作仍在紧张进行中,案子若想有所进展还是要等各项工作进行告一段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