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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在岔路上离别时,少女蜜桃般的身体让他的拥抱变得小心翼翼。因为心情不错,当少年松开手,阿善便踮起了脚尖。“今天很开心,谢谢请我吃东西。”“!!!”……被、亲、了!因她意外的举动而回不过神来的少年,僵硬地呆站着,一个字都说不出来。看了眼迟钝的男生,阿善笑着跑掉了。走出了几米,她才想起来似的,回头朝他挥挥手,“再见,阿志。”一种异常柔软温热的触感,从下巴蔓延到了全身。阿善亲过的地方变得痒痒的热热的。他边摸边傻笑,啊,要是亲在嘴上就更好了!想着阿善的嘴唇。阿善的唇非常勾人,适合接吻,自然翘起的唇形饱满性感,一看就让人有亲吻欲……少年绯红着脸,开始想入非非。“少爷!少爷!我在这里!你要去哪里啊?”家中的司机兼保镖拼命在他身后喊他。突然变成了恋人,朱志除了第一次有些呆傻外,后面的表现驾轻就熟。阿善能感受到他的万般珍爱,他却能将自己的黏腻程度克制得很好。每次道别,阿善都察觉到他眼里的恋恋不舍,朱志却不会耍赖歪缠她。一般这个年纪的少年人,很难控制热恋中自己的占有欲。但是朱志既不会想要掌控她,让她感觉私人领地被侵犯。也不会违拗她的意志,追问和索要她的情意。非常难得,又恰到好处。他的得心应手显得耐人寻味。但亲吻又是生涩的。大约关于恋爱这回事,真的有人是天生的高手。阿善曾询问过他对她有何期待。朱志回答她:“能牵到你的手,我已经很满足了。”阿善内心赞叹。她之前对朱志的印象一直停留在脑袋灵活,打球好,看来他的情商也很高。要太少的人,总是惹人怜惜的。阿善又不是石头做的,所以他并不是不聪明的。人生会有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哀愁。但那段时间,少女很开心。家里的事,父亲的事,远方的阿孝和母亲,似乎都远离了她。她很少再去想。少年和少女以每周2次的频率见面约会。吃完晚饭后,阿善有散步的习惯。祖父一时也没有怀疑。出门穿过芙蓉道,朱志会在不远处的街心花园那里等她。远远地,一看到她的身影,从旁边的小卖部买上2根冰棍。等到阿善走到他面前,迎接她的是剥掉包装纸的冷饮,以及永远灿烂的,像小太阳般的笑容。那种打从心底里流露出来的高兴,让女孩也随即微笑起来。一只手举着棒冰慢慢舔吮,一只手拉着对方。司机开慢车,载着他们去郊外兜风。湖中的荷花都开了,白的,红粉,淡紫,花瓣娇美。水面清圆,一一风荷举。有小船穿梭在接天碧色中。买几个莲蓬,剥莲子给她吃。“杀人是一朵荷花/杀了就拿在手上/手是不能换的。”两人坐在河堤上吹风时,阿善突然开口。朱志侧头,“什么?”“顾城的诗。突然想起来的。”阿善踢了踢水,脚丫子白嫩。朱志微愣。过了一会儿,阿善转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