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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都是卷着舌头说京腔,因为他在北京读的大学,此后数年cao着京味普通话横行上海滩,没想到一不小心舌头忘卷,家乡话掺进了普通话,被我逮了个正着。有了老乡这层关系,我和任熙很快熟悉起来。我们俩在公司的职位不存在利益纠葛,相处非常单纯,也非常放松。我们都经常加班,要是加班碰到了,他会过来坐一坐,聊一聊公司产品销售额啊利润率啊溢价收益这些话题。再后来会在加班后坐他的车去搜寻个家乡饭馆,吃点宵夜。我怀疑和任熙能成为朋友最重要的原因是,任总可以在我面前卸下人五人六的伪装,露出他好胜、小气、甚至偶尔幼稚的内核。当然还有最关键的,任熙和我一样,也是个大龄单身狗,同学朋友大部分都结婚了,工余时间不想回家,也不想鬼混,所以不如加班。我不会发花痴认为任熙对我有想法,他前女友是上音的研究生,师从著名声乐家唱美声。两个人一个热衷艺术,一个热衷金钱,道不同不相为谋,最后和平分手。但我感觉任熙对那个女孩子还有旧情,比如他会开一辆女性化的TT,全因TT是他前女友的心头好,比如他并不是一个浪漫的人,但车载CD里放的全是女孩子喜欢的歌。七月的一个周末,我和任熙加班后去吃宵夜,任熙从后备箱取了瓶35度北京醇,说是他们读大学那会儿,除了啤酒二锅头,就喝这东西。一切白酒在我的味觉系统里都和酒精差不多,除了烧心烧胃,毫无美妙口感,我舍命陪君子,一小口一小口地撮,装装样子,任熙倒喝得很爷们,几杯下去红光满面,高谈阔论。任熙很喜欢讲那些资本市场的传奇故事,说到激动处拍桌子,“忻馨,你知道吗,能参与中国资本市场最激荡的十年,真的是太幸运了,这十年成就了多少英雄!”“狂人。”“狂吗?不,这一行里面我算最正常的,你没见过我那些朋友,听过他们讲话你才知道什么叫真正的狂妄。”“不……”至少我认识的另一个人不是这样,他深沉,内敛,平和,或许只是我已经错过了他年少轻狂的年代?我生君已老,落花流水永无缘。“忻馨,忻馨,喝酒!”任熙脸红红的,像煮熟的大海虾。喝吧,今晚不喝点,似乎很难把那个从心底浮上来的影子赶走。很快我和任熙都有点喝高了,开不了车,他打出租送我回家,车开到小区门口给他道再见时,才发现他都已经靠在前座睡着了,我拍他肩膀说:“我到了,你醒醒,告诉司机你住哪里。”任熙揉揉眼睛,迷糊地望着我,像个刚睡醒的孩子。天气闷湿,虫鸣悄悄,月亮躲在羽状的云层后,我的脚步发飘,周围一切都像罩在朦胧的轻纱里,落在小径上的脚步声每一下都轻冷孤单,一个人的旅途,路长得似乎没有尽头。无知无觉走到楼道前,找出钥匙准备开门,有人轻轻叫我:忻馨。迷雾化开处,香樟树的旁边有一团人影,我的心跳顿时没了章法,一下一下似乎要从嘴巴里跳出去,我捂着胸,不让自己叫出那个名字……“忻馨,是我。”那人走近了,一张棱角分明的俊脸,原来是刘穆,一个多月没见的刘穆。白酒果然凶猛,喝了连人都会认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