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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会养藏獒,否则我都不要! 所谓助理,自然就是贴身照顾自己日常生活的人,关系到自己的切身利益,南黎辰对于助理的标准可真不是一般的高。偏偏南黎辰自己又是个含着金钥匙长大的富二代,啥也不会亲自动手做。 这也是为什么南黎辰他大哥过不了三天便要为他再找一个助理的原因。如果不尽快给他再找个助理,向来邋遢慵懒,却又无比洁癖的南黎辰没人照料生活,他可能会死在自己的狗窝里! 知道了穆河无奈的点点头。 唉,真的不知道南黎辰身为一个身价尊贵的当红明星,他这奇葩的性格究竟是怎么样出来的,难道豪门世家的公子真的就这么纨绔吗? 刚刚送南黎辰离开野魅,手机铃声便在夜里响起。穆河掏出一看,立刻喜上眉梢,阿默,下车了吗?恭喜回归s市,你现在就来X街找我吧,我已经帮你找了一份工作。 仗着是夜色朦胧的时候,跟踪拍照的狗仔们可能不会知道自己的行踪,南黎辰大胆的开着自己的黑色劳斯莱斯在热闹的街道上狂奔。 一排排的霓虹灯发出耀眼的亮光,照着四周的商店和房屋。打开车窗让大风从两旁灌进车里,戴着墨镜遮住自己的脸,将车里的摇滚乐开到最大的声量,这是南黎辰最享受的时刻。 南黎辰在街上炫车技般飙车许久,突然,眼角的余光望见对面一家旅馆门口,走出了一个男子消瘦的正面身影。 这张脸 南黎辰漂亮的桃花眼蓦然一眯,轻轻的踩刹,将车停在了路边。 南黎辰从车里出来,仔细的在四周找寻着刚刚那个熟悉又陌生的身影,可繁华喧嚣的夜城市人来人往,并没有他要找的那个人。 南黎辰愣了一下,良久才嗤之一笑,觉得自己大概是眼花了。那个讨人厌的家伙早就在六年前离开了s市,怎么还会在这里出现呢? 转身,南黎辰又坐回车里,伸手将音乐从劲爆的摇滚调到了优美的抒情乐。静静的听了一阵子,南黎辰叹口气。夜太漫长了,他还是去找个女人吧。 沈默是晚上八点下火车到的S市,不对,其实对于他,应该说是回S市才对。 望着如今的S市人来车往,繁华似锦,沈默抬抬眼睛,举头望着发出朦胧光晕的一排排霓虹路灯,心里突然生出无限的涩然。 他终于又回到了这个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这里曾有他许多的童年记忆,少年欢乐,青年梦想,可是对于现在已经三十岁的他而已,却因为六年前的那件事,变的太陌生。 沈默,男,今年三十岁,刚从外地回到S市,暂无工作,身上仅有少得可怜的积蓄,如果他再不找个工作挣点钱,估计他连明天租房子的钱都没有了。 想到这里,沈默抿着嘴无奈的苦笑。 果然人说百无一用是书生,想他曾经是BJ大学的毕业生又如何?没有家世和背景,在这个拼爹乃至拼干爹的年代,家在小县城,父母只是普通工薪辈的他根本就什么也不是。 叹口气,沈默不再让自己多想,拦了一辆出租车便到了幼时发小叫他去的地方。远远的他望见了一座名为野魅的高级会所,自己要找的人正等在门口。 沈默走了过去,还未开口,穆河已经看到了他,迎上来,两人轻轻的抱了一下肩。 阿默,欢迎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