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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动听。 内心这般的念头近乎突兀的涌现,可不知为何,魏哲却并末感觉到丝毫违和。 时间像是静止般,魏哲望着魏栖,魏栖回望着魏哲,两人末说半句话语,但那交握的手却是越发的紧,越发的热,以至于潮湿的汗意突起。 “魏哲,我想,我是喜欢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努力找感觉中。 ☆、第55章 相伴到老 喜欢:一方面有喜爱的意思,另一方面也有愉快、高兴的意思。但是,喜欢与爱二者还是有一定的区别与联系的。“爱”比“喜欢”的意思更深一层,从喜欢发展到爱的例子也很多。 模模糊糊的魏哲脑里闪过这么一个念头,但极快的这个念头又被他拍飞,爱比喜欢意思更深一层吗?怎么可能,他的喜欢只会比之爱更加浓郁更加无法抑制。 人与人之间的爱情有着许多种,有着一见钟情,有着日久生情,有着霎那间的心动,而他与着魏栖呢? 由着互相的依偎所开始而起的爱情,相濡以沬,不离不弃,他喜欢着魏栖,哪怕魏栖永远不跟他表白。 但是此刻魏栖站在他面前,不管是轻微摇摆的风,还是那双眼,还是那尚未消失在空气中的言语都在表达着一个既定的事实。 魏哲,我喜欢你。 如同你那样喜欢你,甚至比你所要的喜欢更要喜欢。 这可真好。 羞窘之意尚未从心里深起就被欢喜所替代,魏哲低下头看着两人紧握的手掌,用力的感觉着手间的温度,微微踮起脚尖仰头对着魏栖吻了上去。 “想不到被你先说了,魏栖,我也喜欢你。” 很多的爱情由于太过于漫长,并不会有太多激烈的表现,亦如魏哲与魏栖,在简短的轻吻后,两人双手交握就往屋内走去。 果如预计那般,那熊孩子正一脸焦急的模样,魏哲耐着性子一再的保证后,熊孩子方才离去。 当然显然那在魏哲看来略显粗糙的作戏及绑架,对于拉布落而言却已经足够高杠,至少为了避免再一次遇到这种完全不美好的待遇,那之后的一切就如着魏哲所要求的那样,没一丝折扣的执行着。当然在拉布落再次出行后,身后的跟随者从来没有低过八人。 当然这对于魏哲而言根本就不关心。 而每一个熊孩子在淘气的时候能气死你,在懂事的时候同样也能甜死你,在看着自己所担心的人一个个回来,历经了这么一场差点要变孤儿的节奏,熊孩子简直是大彻大悟,乖巧懂事至极。 所有的事情就像是在这一天开始变得极为顺利,而一旦当事情开始变得顺利,时间简直就像是开了加速器般过的极为飞快。 *** 转眼十年既过。 十年,这是一个极度漫长的词,这也是一个极为短暂的词。 相濡以沫,不离不弃,当两个能一起在一起,不管是抬头,低头,不管是白天黑夜都能彼此看见,那么这个词就开始显得极为短暂。 但是那些变化总还是极为轻易的被发觉。 十年的时间,当年的熊孩子已经二十多岁,娶了最喜欢的女人,结婚生子,两个孩子活沷可爱,妻子温柔而善解人意。 今天是他们第三个孩子出生的日子,魏哲与着魏栖被邀请着参加他们孩子的满月的家宴,看着那睡得香甜,小脸圆嘟嘟的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