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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山魈冲了出来,险些将实力下降至仅存全盛时期三成水准的大天狗掳走。从那以后,琴酒就不让大天狗乱飞了,他可不希望自己任务失败是因为任务目标被其他妖怪吃掉这种人品爆表的理由。 至于为什么说是双方的妥协,原因其实很简单。以琴酒冷酷的个性,愿意抱着大天狗赶路是一种莫大的妥协;而以大天狗的傲气,愿意被琴酒抱着赶路也无疑是一种妥协。简而言之,就是两个死傲娇自认为自己向对方妥协了。 原本大天狗不喜欢他的碰触,不过接触多了也就习惯了,没觉得有哪里不对。但此时听书翁一提醒,后知后觉地回过味儿,自己居然成了琴酒和书翁之间的“电灯泡”。 于是,他拍拍翅膀挣开琴酒的怀抱,跳到书翁的书箱上盘腿坐下,冷声道:“你过去。” 书翁笑眯眯应了一声“好啊”,便走到琴酒右侧。没有了大天狗的“阻隔”,两人的距离果真近了不少,肩膀几乎挨到一起。 见状,顺遂了心意的大天狗却并不觉得多高兴,反而看他们齐平的肩膀觉得碍眼得很。 趴在琴酒左肩上的狐狸团子听见动静,懒懒地掀开眼皮瞥了又开始纠结疑惑的某狗子一眼,眼底浮出人性化的嘲弄笑意,就差张口来句“庸人自扰”的讽刺了。 “呜呜……”毛团伸直前腿伸了个懒腰,依着琴酒侧颊蹭了蹭,好像在撒娇。 随手揉揉它毛绒绒的耳尖,琴酒淡声问:“它想干什么?” “不想干什么,只是跟你撒撒娇。”书翁熟练地翻译着小狐狸的叫声。 妖怪之间自有自己一套交流方式,不一定非要通过人类的语言,所以这几天书翁一直担任小狐狸的翻译,将它想表达的意思告诉琴酒。 闻言,琴酒揉耳尖的动作顿时变成弹耳尖,面无表情道:“不许撒娇。” “呜?”无辜地眨眼,小狐狸歪头,似乎问他为什么不能撒娇。 “不为什么,对我撒娇没用,浪费时间。”实用主义者加钢铁直男的琴酒无法领会撒娇的奥妙,不管对象是人还是妖,故而他不喜欢这项在某些生物身上生来就具备的技能。 小狐狸赌气地哼哼两声,变本加厉地在他身上到处蹭起来。一会儿蹭肩窝,一会儿拿尾巴挠他后背,一会儿又扒着他的衣襟将一双萌萌哒黑豆眼凑近他,将与生俱来的卖萌天赋发挥了个十成十。 大天狗一脸懵逼:还有这种cao作? 书翁则闷笑不已。 “不许胡闹。”对着那张活泼生动的狐狸脸,琴酒虽然无语,却实在发不出脾气,只能揪住它后颈按在怀里,“赶路要紧。” 小狐狸甩甩尾巴,抬头冲他叫了几声,乖乖地安静下来。 琴酒看向书翁,书翁笑得像宠溺孩子的老母亲般温柔亲切,适时解答:“它说现在不胡闹,离开树林再胡闹。” 琴酒挑眉,屈指弹了弹它的耳朵。 一旁的大天狗看着面前的景象,再度陷入沉思:他是不是该换个思路,撮合琴酒和这只狐狸?毕竟不管怎么看,都是狐狸的段数更高。 剩下的路途就在大天狗的思索,小狐狸时不时的捣乱,书翁的笑而不语和琴酒的无可奈何中悄然度过。等天际擦上浓郁的夜色,众星拱卫着一弯新月高悬树梢,他们走了七天的树林终于走到尽头,举目四顾,四面八方皆是广袤无垠的旷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