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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一声,“你们邻里关系真好,晚上都可以不锁门的?” “……”叶歧路走进屋里,易云舒也跟着他进去后,他回身用锁头从里面儿将门锁上了,并轻声说:“这是我爷爷奶奶给我留的门儿。不锁门儿,邻里倒是没问题,但是从外面翻墙进来的呢,遭贼怎么办?丢点东西也罢了,万一人出点儿什么事儿呢?” “哦——”易云舒恍然大悟。 叶歧路将声音压至最低,“咱们甭在门口儿说话了,进屋吧。” “好。”易云舒。 叶歧路和易云舒来到小屋,关上门。 易云舒已经轻车熟路地坐到床上去了。 叶歧路放下书包和吉他,一边脱衣服一边说:“这么晚了外面早没车了,你不会早就打好主意要在我家蹭吃蹭住吧?” 易云舒面不改色地无视了叶歧路的问题,“我是在想,你要是想组乐队的话,你要担任什么?吉他手?那其他几个位置你有什么预想的人吗?” “……”易云舒的话题转换跨度之大,让叶歧路也不得不佩服,他换完衣服,拿起水壶边倒水边说:“不知道,这种东西也应了你那句话——缘分。” “我们之间打屁儿的话你当真呢?”易云舒换了个姿势——半倚在墙上,懒洋洋地说:“去年在美术馆表演的那个小子嗓音条件不错,你可以找他试试当你的主唱,不过呢,你甭看他唱的不错,其实我觉得他不是那么适合唱摇滚的,他更适合去唱流行,就像香港的那些流行歌手。” “谁?傅传心?”叶歧路笑了一声,将其中一杯水递给易云舒,“他肯定不行啊,他家就住在旁边的胡同儿里,我带他出去玩儿,他老爸不来搞死我?” “我一直有一个想法。”易云舒接过水杯,懒洋洋地抓了抓脖子,“你就没想过唱歌吗?” 唱歌?叶歧路一愣。 “你的本嗓很好听啊,而且很有特色。”易云舒说,“如果放在普通的歌手里,可能就没那么有特色了,但是唱摇滚,绝对会让人眼前一亮。” 叶歧路紧挨着易云舒在床边儿坐下,喝了一口水,“怎么说?” “你的本嗓呢,是非常干冷的那种声音,干冷中透着点冷漠。”易云舒转头看着叶歧路,“大家潜意识里觉得摇滚嗓都是金属的、磁性的。但却从来没有过这种干冷干冷的,好像是高人置身事外的感觉——你想想就知道了,在暴躁的摇滚舞台中央开出一朵‘高岭之花’是多么的惊艳四射不走寻常路!” “听着倒是挺美好的,可是我不会唱歌啊——”叶歧路仔细想了想,“我只会唱……” 易云舒:“…………” 叶歧路捏着嗓子唱了两句: 你就像那冬天里的一把火 熊熊火焰温暖了我的心窝 …… “行了行了,快甭唱了!”易云舒赶紧打断叶歧路的歌声,扶额道:“你这不是冬天里的一把火,是冬天里的一把刀。” 叶歧路无可奈何地摊了摊手。 “不过你的嗓音条件确实很好。”梗易云舒盖章鉴定,“虽然你的吉他天分很高,但这么特殊的嗓音不当主唱可惜了,而且主唱也可以兼吉他的啊。” “可是我不会唱啊!” 长久的沉默—— 叶歧路直直地盯着出去又进来的易云舒,终于出声打破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