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别用菌丝般的眼注视我(姐弟)_羔羊的归途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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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羔羊的归途 (第2/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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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跟随自由派的很大一部分理由是瑞蒙让他跟着姑父——而后者于五年前牺牲在战场上,听说骨灰已经被带回到家乡去了。

    但这不影响尼尔逐步成为革命军总司令,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抱着枪不知怎么使的小伙子,他的军衔一再更换,大家叫他布尔多亚上校。

    当这个姓氏被提及时,尼尔感到一阵恍惚,记忆中那个感觉充满威严的稚嫩嗓音曾将某种莫大的荣誉颁布给他。

    就像此时,在王的圣殿跟前,他深深低下头。

    “为了莫罗比诺亚的荣光。”

    布尔多亚上校凯旋归乡那一天,街道两旁站满了迎接他们的乡民,马匹和军队被人群夹道欢迎,热烈的欢庆使小镇洋溢着欢声笑语,像是重大节日盛宴一般喧闹。

    布尔多亚上校骑在马匹上,眼睛在两道的群众之中来回搜索,却一无所获。

    过去十几年他收到过不少瑞蒙寄来的信,最近一次是半年前。她在信中多是慰问和关心,通常在最后一部分才会简短陈述自己的近况,通常报喜不报忧。

    信中,他得知他们的小meimei七岁那年死于一场热病,瑞蒙在信间难得流露出了悲痛情绪,继父母死于战争后,又一名家庭成员离开了这个家。

    几年前,瑞蒙和一个外来商人结了婚,在陆陆续续寄来的信里,字里行间能拼凑出他们幸福的生活细节,但是后者在一次跟随挖金队去河边时被土匪打死,她将丈夫留下来的财产大多捐赠给当地教堂和教会学校,自己则只留下了一间婚后新建的房子和当年的老房子。

    后来瑞蒙收养了一个被遗弃在教堂的婴儿,抚育她长大,教她识字念书,也许弥补了当年小meimei及自己丈夫死亡的沉痛打击。

    布尔多亚上校一边回忆,一面牵着马走近当年老房子的所在地。

    院门前站着几个身影,很轻易就能分辨出来,身形最高大的那个女人便是十多年未见的瑞蒙。她被几个半大的孩子们簇拥着,那些应该就是她在信里提到过的教会学校的学生,多半都在战争中失去了亲人。

    布尔多亚家的孩子身体都偏健硕高大,祖上似乎有北方王室血统。小时候听母亲说过,他们的曾曾祖父是一位骁勇善战的大将军,由于各种原因来到这个村庄,就此住下,繁衍了一代又一代。

    多年过去,瑞蒙的面颊依旧如分别时那样瘦削,时间与世事将她曾经在父母膝下无忧无虑、狡黠俏皮的性格打磨成被水冲蚀的鹅卵石独有的温和,但依旧坚韧不拔。那双潭水般浓郁的深绿色双眼深深注视着他,微风吹动散落耳边的栗色发丝,阳光在她身上渡上一层金边,尼尔毫无征兆地回忆起了午后长廊里日光下发光的黄刺玫。

    当尼尔感到额前的头发被轻轻拨动,搔痒的感觉转瞬即逝,温热的掌心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描摹他褪去青涩的面庞时,他的心中仿佛有一片羽毛轻轻落地,离家多年的记忆似乎在这一刻有了实感,好像文书被盖上了合格的印章。

    “你回来了,尼尔……”泪水从瑞蒙的眼中汹涌而出,折射出动人的光芒,她的声音颤抖,饱含了十几年来对弟弟浓缩的思念和疼惜,无数话语最终凝聚成一句话,“欢迎回家,亲爱的。”

    瑞蒙将高了自己一个头的弟弟的脑袋放进怀里,不停抚摸着他的后脑勺,手指插入粗糙杂乱的头发间,摩挲耳朵上早已结痂的一块缺口,发育良好的喉结,宽阔可靠的脊背,像是要通过掌心一寸寸确认姐弟两缺失十几年的时光,仿佛可以读出这具从青涩转为成熟的身体遭受过的所有苦难,她愧疚而欣慰的泪浇灌在世间最后一个亲人的肩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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