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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嗣音给我留活的!” 登时,卫潜被南信手下抓着的那边肩膀便被一股大力拉扯,几乎要将他肩胛骨捏碎,而另一边肩膀一轻——那少年竟松了手。 这、这么轻易就放弃了?卫潜惊讶极了。 喀嚓,极清脆又响亮的一声,是骨头折断的声音。 卫潜整个人往后倒,方才抓着他肩膀的人惨叫连连,他的手折成一个匪夷所思的角度,叫人不忍直视。 始作俑者一派从容地在他们中间穿行,动作干净利落,所过之处,人仰马翻。 那少年踏着南信的身体,如履平地,径直走到卫潜身前,又是微微一笑,伸手提起摔倒在地的卫潜,说:“跟我走。” 卫潜哪里有什么选择的余地,不走难道等死? 他虽然跟这位少年素昧平生,但是这位少年既然对他出手相救,想必也不是什么居心叵测之徒,于情于理,他都该感谢一番。 “年轻人,谢谢你啊。” 少年头也没回,一直把玩着耳边的小辫子,同没听见一般。 卫潜又一想,他还不知道恩人的姓名,便问:“不知阁下如何称呼?” 这回他是听见了,头也不回便道:“金蕊。” 金蕊! 卫潜脑子嗡嗡响,这个名字竟然如此熟悉。 他猛然想起“雾城妖女”这名头来,金蕊不就是他的绯闻对象吗? 雾城即是浮石,因为常年大雾弥漫而得此称号,可以说是比神曲名头更盛的地方,臭名昭著,乃至普天之下几乎无人不晓。而金蕊更是恶名远扬。坊间传言,曾经有一群不怕死的人硬要闯进浮石,结果在城门口遇见了一名女子,这女子就是金蕊。她将人带进了浮石,第二日,那些人的尸体就顺着河流漂了出来,有人看见金蕊晃着脚坐在石墙上,嫣然一笑,形同鬼魅。那位目击者后来逢人便讲这桩事,成功地勾起了不少人的好奇心,于是不少人瞒过了妻儿,相约一闯浮石。这些人大部分都成了河中浮尸,有的还缺胳膊少腿,尸体连老娘都认不出。丧命的人多了,便没人再敢闯浮石,而金蕊更是被人称作“妖女”、“鬼女”。 可是面前的少年分明是个男子啊! 卫潜想到将自己害得声名狼藉的那则假消息,顿时想要仰天长笑,简直可笑至极!那群人连对方是男是女都没有搞清楚,就敢乱泼脏水,卑劣又愚蠢! 此时他脚下踢到一块石头,险些被绊倒,卫潜这才注意到,不知不觉中,他已经跟着这位少年远离闹市、走到荒无人烟之地来了。莫名地,卫潜心慌了,他咽了咽口水,问道:“金小兄弟,我们这是要去哪啊?” 闻言,金蕊停下脚步,似是漫不经心地讲:“送你上路。”他转身,眉眼含笑。 “哈、哈哈,金小兄弟真爱开玩笑……”卫潜的话说了一半,生生卡住了。一把金黄的匕首横亘在他脖颈前面,寒光凛凛。 “兰嗣音,你这该死的渣滓,去死吧。”话音未落,那把金黄的匕首便高高扬起,朝卫潜胸口狠狠刺下。 几乎是不假思索,卫潜睁着眼睛喊出了一句违背天地良心的瞎话:“我不是兰嗣音!” 一瞬之间,金蕊的眼里闪过一丝错愕与犹疑,匕首飞快地落向心口之时,卫潜吓得闭上了眼睛,张着嘴竟然因为极度恐惧而叫不出声来。 刀尖穿过衣服布料、接触到卫潜皮rou的刹那忽然一偏,金蕊的手握在同刀刃一样金黄的刀柄上,双眸扫过卫潜的脸,与此同时,伴随着刀锋划破布料发出的呲啦的声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