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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阵狂喜过后,他的神智渐渐清明,他终于想起了是怎么回事。他在程惊元的店里喝醉了,然后戈锐来接他,他拽着他嘟嘟囔囔说了很多胡话,回到戈锐家里,他还不肯撒手,整个人挂在戈锐身上,戈锐没办法,这才把他带到了他的房间睡觉……后来…… 后来怎么样?!他记不起来了! 记得起来的那些画面已经够让陶瓷惊恐不安,他从床上蹦起来哀嚎,忽然听到浴室有动静,似乎是开门的声音,他连忙重新躺好,羞愧地拿被子捂住脸装死。 戈锐走到床边看着被子下鼓鼓的小包,轻笑道:“我要出去,你起来吃早餐吧。” 陶瓷继续装死。 戈锐又说:“以后在外面不随便乱喝酒……还有,程惊元的店你也别再去了,那里不适合你。” 陶瓷伸出爪子抓着被沿,露出额头和眼睛,忐忑地看着戈锐,小声说:“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给你添麻烦的……” “没关系。”戈锐笑笑。 “我没做什么很丢脸的事吧?”陶瓷眨巴着眼问。 戈锐的目光闪了闪,又是一笑,“没有。” 陶瓷不相信,还想再问,眼见戈锐又在看表,他只好作罢,催促他道:“你赶快出门吧,不然该迟到了。” “好,记得吃早餐。” 其实现在已经快十二点了,已经不是早餐,而是午餐了。 餐桌上摆放着热腾腾的两菜一汤,一看就知道是戈锐经常带陶瓷去的那家粤菜馆做的。他知道陶瓷不喜欢家里那位大厨做的口味,所以帮他叫了这家的外卖,汤是他特定的醒酒汤。 陶瓷喝完,马上感到身上和心里都暖融融的,因为心情好,醉酒后的头疼也缓解了一些。 津津有味地吃完午餐,他开着戈锐给他配的一辆小车出门了。 戈锐喜欢收藏车子,偌大的车库里有十几辆各种牌子、型号的车,他给陶瓷开的这辆是其中最低调、最朴素的款式,陶瓷本来不想要的,可是这个小区是著名的富人区,家家户户出门都是以车代步,他要走很远很远的路才能找到一个公车站。 为了不耽误那么多时间,陶瓷只好要了这辆车。 他在小区附近的一个烹饪学校报了一个班,每天下午开车去学厨艺。以前他觉得自己念了那么多书,当个厨师太划不来了。现在,他却不再这么想。 他现在对什么工作都没兴趣,他只想当戈锐一个人的厨师,每天为他准备三餐。都说抓住一个男人的心,就先抓住他的胃。他不奢望戈锐会因为他做的东西好吃就喜欢上他,只要看着他吃得满意,他也就开心了。 陶瓷虽然拿到驾照有几年了,可是他以前自己没车,在法院也很少有机会自己开车,所以他的车技不太熟练,每次开车出门都小心翼翼,提起十二分精神,唯恐出事。 俗话说,怕什么来什么。他今天不过是想着戈锐走了一下神而已,结果砰的一声就和一辆银色凌志撞上了,在惯性的冲击下,他的身体猛的前倾,脑袋重重地磕在方向盘上。 捂着瞬间肿痛的额头,陶瓷的脑子懵了一会儿,才颤颤巍巍地解开安全带推开车门。 凌志车的主人也从车里下来了,气势汹汹地走过来。 陶瓷还没看清来人的长相,忙不迭先弯腰道歉,“对不起对不起,都是我的错……” 那人愣了一下,迟疑地喊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