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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领养
听说我生母十六岁未婚先孕,在公共厕所生下我,将我扔进恶臭的茅坑里,路人听到我响亮的哭声,报警救了我一命。 我被送到了繁星孤儿院。 “繁星”,仅仅是这座孤儿院的名字,并不是它的内核。 糟糕晦暗的环境,窒息沉闷的氛围,这里的每一位女性都成了手持扭曲之剑的黑天使。 我,也是其中的一员。 一山不容二虎,除非一公和一母。 在这座全是女性的孤儿院中,每天都在上演着强者欺负弱者的自然界戏码。 “大姐大”与“大姐大”之间进行较量,“跟班”与“跟班”之间进行争斗,“弱者”与“弱者”之间进行抢夺。 我住的房间是301,屋里总共二十个人,我是最弱小的那个。 “葡萄,出去打壶热水。” 五岁的我,吃力抱着和我一般高大的暖壶,走一步喘两下。 不知道谁在路上绊了我一脚,我连人带暖壶往前摔到地上。 肚子被烫伤,我在床上躺了一个月,从此肚脐周围留下一大圈丑陋的烫疤。 能下床后的第一件事,“大姐大”吩咐我把角落里堆得比我还高的脏衣服拿出去洗了晒了。 我没有反抗的余地。 而且,我常常为了自己,主动地讨好她们。 “葡萄,赏你的鸡骨头,赶紧吃了吧。”“大姐大”将裹了黑泥的鸡骨头扔到我脚边,我垂眸,黑泥上还有几只蚂蚁在爬,这种类似的东西,我之前吃过几回,回回吃,回回吐的昏天黑地。 我跪着凑到“大姐大”脚边,学狗叫逗她们笑,学猫用头蹭着她们的裤腿,主动伸舌头舔她们臭烘烘的脚趾。 当我把尊严的盘子狠狠摔碎在她们的面前,这些恃强凌弱的东西们,生理和心理上得到了极大的愉悦和满足。 她们终于做了回人,放过我了,这是我成长过程中学会的第一件事,讨好比自己强大的敌人。 她们将黑乎乎的鸡骨头丢到了屋里“第二弱”的面前,她比我大两岁,试图用我刚才的方式取悦她们,“大姐大”厌倦了这一套:“同样的招式,我们看一次就够了,你不吃的话,我们请你吃厕所里的东西。” 我跪在一旁,瞧着“第二弱”流泪将裹着黑泥与蚂蚁的骨头塞到嘴里,嚼着咽下去,那一刻,我心中自私地升起了一缕庆幸感,庆幸吃下去的人不是我。 可是,她还是幸运的,她吃的这东西,比我以前吃的强多了,我以前吃的,有塞了头发的馒头,有泡在尿液里的面条,还有...... 稍微一想,恶心感瞬间布满我的脑海。 我强忍着转移注意力,不能在她们面前吐出来。 “第二弱”兴许是第一次吃这种东西,吃完跪在那里低着头安静了片刻,下一秒,她猝不及防地吐出来,喷溅到了“大姐大”干净的脚趾上。 “大姐大”憎恶地拧紧眉毛,给“跟班”们使了个眼色,她们将她往厕所里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