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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啊……三十岁了呀……呵……」她再倒了杯红酒,边喝边哀叹自己年华老去。眼看时光飞逝,二十岁的她和三十岁的她有什麽不同呢?有啊,变得更老、更愚蠢了,呵呵呵呵……她想想笑了起来,乾掉另一杯红酒,然後又倒了一杯。用脚指头玩著泡沫,她整个人在热水里放松下来,思绪又管不住的漫游起来。阿磊现在在做什么呢?想必还在唱歌吧。他每年的今天晚上都要赶场,赶完场之後势必会被小汪他们拉去狂欢,通常等他回来都已经是第二天凌晨了。屋外再度下起了雨,她两脚*父叠在浴缸边,无端想起刚认识的前几年,当时两人都是穷光蛋没钱买轿车,他那时因为被电视台封杀,所以仍在PUB驻唱,赶场时则靠一辆破旧的机车代步,她则是标准的公车族。那一天,一样是在下雨,她因为工作加班到深夜,要回家时,公车早已收班了,她本已认命打算淋雨走回家,可才刚走出大门,就看见他坐在那辆破机车上直勾勾的看著她……雨一直在下著。她走上前,问:「怎麽在这里?」「路过。」他说,发上的雨水顺著他的脸颊滑下,直至方正的下巴,聚集,然後滴落。她忍不住笑了起来,抬手将他湿透的发往後拨,「你没雨衣吗?」「没有。」他说话简单扼要,边脱下自己身上的皮外套,罩在她头上。「穿上。」她依言穿上,他发动机车,她不待他提便坐到後座,从後环抱著他的腰。他的皮衣其实早已湿了大半,但她却觉得莫名温暖,当机车穿过黑夜中流金般的台北街头,她将脸贴在他湿透的背,只觉得飞逝而过的灯火如梦迷蒙。他们淋著雨骑过半个城市,回到了自己的窝。后来过了很久之後,她才醒觉,自己其实早在那时就已爱上了他,爱上那个会特意在雨中等她几个小时,却嘴硬的说他只是「路过」的男人。无力轻叹一声,她整个人沉到水里去,音到憋不住气了才冒出来,这次她没再费事倒酒,只拎起酒瓶直接用灌的。「哈……」她哈了一口大气,然後将小脸搁在浴缸边。「真是的,为什么会爱上这麽麻烦的人呢?」她再灌一口酒,自怨自丈地咕哝著,「又不帅、又龟毛,脾气又不怎么好,写歌闭关的时候三天两头的把自己关在工作室中,不写歌的时候又常为了宣传赶通告忙到不见人影……」她又就著瓶口喝了一口,脑海里依然康粗哀怨无力的声音。他那种人根本满脑子想的都是音乐、音乐、音乐!除了音乐,还是音乐!啊,可恶的音乐呀——她在脑海里呐喊著,无力的又喝了一口酒。音乐呀音乐呀,让人又爱又恨的音乐……有什么了不起的,不过就是唱歌嘛,唱歌她也会啊!思及此,她打了个酒喝,然後开始唱起荒腔走板的歌来。「啊,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