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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罪该万死 (第3/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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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

    ~~~~~~

    我具有人类的一切特征,发肤血rou,但没有一个清晰可辨的表情,除了贪婪和厌恶,我内心深处发生了可怕的变化,但我不知道为什么,我属于黑夜的嗜/血恶性蔓延到了白昼,我感到了垂死的气息处于狂怒的边缘,我想我理智的面具就快跌落了。

    所有我犯过的罪行造成的伤害,以及我对这一切的漠视,我现在都成功逾越了。

    我的痛苦恒久而深切,事实上我要把我的痛苦强加在别人身上,我不希望谁能幸免于难,可即使我坦言相对,我依然没有得以缓解,我无法逃脱我的责罚,我也不能再更深地认识自我,我所说的意思是我再无新意可挖了。

    这番自白因此也..毫无意义。

    ——《美国精神病人》

    真的疯掉也没关系的,反正有谁在乎呢?

    我不在乎,你不在乎,他不在乎,她也不在乎。

    没有人在乎我的精神世界,也没有人能察觉到我的真实,他们都只是虚假的世界的那部分填充色彩,都只是我情感寄托的东西。

    空心树空心菜或者是是空心人,都可以是我。

    不管我想什么,我真正的需求都无人在意,我想回家,我想去死,这样可怖而狰狞的心是我想要得到的吗?现在我变成这样的原因是被dc世界的疯狂同化了吗?

    并不是,我固步自封的认知和对待世界可有可无的态度让我囚地为牢,打开楚门的世界,我只是一个会把食指、中指交叉说话的人,我的谎言已经渗透至我的每一个细胞,生生不灭的附着我的恐惧。

    费列罗巧克力里的夹心是我最后的尊严,可惜的是,那种可以吃的东西本不该成为尊严,那会被别人笑着吞下去的。而我人生的作用就在于此,成为一块不能饱腹的零嘴,一款几十秒的调味剂,我只是消耗全部的自己并且成为一个无关紧要的东西。

    说起来我是自发选择的成为了社会边缘人,还是被社会大众逼迫成社会边缘人,这是个问题?

    我不知道,但我在这里能够体验到的是当主角的快乐,我踩着莱克斯的肩膀和头成为了世界的中心。

    我顶替着一些人的光,我窃取他们的一部分缝补在自己身上,我是那只为了得到禽类之王而捡起每个鸟掉落羽毛徒劳的寒鸦,借着偷来的美好,我似乎也成为了超级英雄的一员。被人们所喜爱的我,那只是我鹦鹉学舌来的待人处事,我根本不在乎谁爱我、谁不爱我。

    即便是如此,可为什么他们在此刻看向我之前,要先看一眼莱克斯·卢瑟。

    这就像摸大街上的狗之前先征得它主人的同意,算了,没必要仔细阐述我和莱克斯的关系。

    红灯戒指告诉我,我应当让他们理解我的愤怒,理解,人与人之间是不会有感同身受这个词的。

    而且我说过了,一切都没必要。

    我的灵魂存在与否也毫无必要进行探索,一切皆为荒诞。

    “你是想像他那样杀人吗?那就做吧,我会协助你…或者你想杀我..当然我很荣幸成为你第一个杀死的人...”莱克斯没来得及深度解读这场电影的本质,他试探着询问塞维雅是否只是想和主角有些关联,意思是她就是他。

    她在借着这场电影告诉他,她心底的嗜杀已经无法克制了吗?

    “我可什么都没做,我什么都没做!可是...可是...只会说那些杀人的话却什么都没做是不是很可笑啊!我是不是很可笑?!我是不是!很可笑!”我被困在所谓的不杀原则里,明明蝙蝠侠不杀人的原因是因为美国当年的漫画被污蔑成大多数孩子效仿式杀人的罪魁祸首,为了逃避家长的强烈指责,而商人们为了蝙蝠侠继续能出现在漫画里,为了继续售卖他,不得已把他改成了不杀人的人。

    后面才逐步完善成所谓小巷噩梦,禁抢。

    那我要真的杀了人呢?可这和看漫画把自己不喜欢的那一页撕下有什么区别。

    哪怕我杀了他们,我也不是在杀人。他们不是真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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